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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令郑至道谕俗七篇

发布时间:2020-10-21   分类: 1.诗文论述, 2.正史文献, 3.专家学者, 6.先祖遗训   浏览次数:413  16px  14px  12px
摘要: 天台令郑至道谕俗七篇 《赤城志》 卷第三十七 风土门·土俗 作者:陈耆卿 原文: 县令之职所以承流宣化于民为最亲民不知教令之罪也予自至官观尔百姓日以争讼来至于庭其间多违理逆德不孝不悌凌犯宗族结怨邻里以至婚……

 

天台令郑至道谕俗七篇

《赤城志》 卷第三十七

风土门·土俗

作者:陈耆卿

原文:

县令之职所以承流宣化于民为最亲民不知教令之罪也予自至官观尔百姓日以争讼来至于庭其间多违理逆德不孝不悌凌犯宗族结怨邻里以至婚姻之际多事苟合殊无恩义五服之亲问以服纪全然不知浮浪盗贩之人日益加众如此者皆由风俗鄙陋教道未至兼修学从宦之家少小人无所观法若不晓告而加之罪是罔民而刑之也今采诸经传择其文理易明而可以感动人之善心者为谕俗七篇百姓各以此更相训教率而行之礼义之风必从此始若顺尔旧俗反予教言恣意任情必犯刑禁

 

县令之职,所以承流宣化,于民为最亲。民不知教,令之罪也。

予自至官,观尔百姓,日以争讼,来至于庭,其间多违理逆德、不孝不悌、凌犯宗族、结怨邻里。

以至婚姻之际,多事苟合,殊无恩义。

五服之亲,问以服纪,全然不知。

浮浪盗贩之人,日益加众,如此者皆由风俗鄙陋、教道未至,兼修学从宦之家少,小人无所观法,若不晓告而加之罪,是罔民而刑之也。

今采诸经传,择其文理易明而可以感动人之善心者,为谕俗七篇,百姓各以此更相训教,率而行之,礼义之风必从此始。

若顺尔旧俗,反予教言,恣意任情,必犯刑禁。

 

孝父母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故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则致其严所以为厚德之报也昔周文王事父王季每鸡初鸣则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左右曰今日安否如何左右曰安文王乃喜其有不安则左右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凡食上必自视寒暖食下问所膳然后退其后武王亦如此事文王不敢有加焉然则不孝其亲而欲子孙事我以孝岂可得也汉石奋为上大夫老归于家其子石建为郎中令已老每五日一归省亲入诸子之舍问侍者取其亲中衣身自洗濯复与侍者不敢令其亲知之夫贵者之事亲犹如此况于贱乎晋王祥性至孝继母不慈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解衣将剖冰求之忽有双鲤跃出其孝诚所感如此虽然此言其能养父母者也孝之道又不止于能养而已故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故孝子之事

亲居则致其敬;

养则致其乐;

病则致其忧;

丧则致其哀;

祭则致其严。

所以,为厚德之报也。

  1. 昔周文王事,父王季,每鸡初鸣则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左右曰:今日安否如何?左右曰:安!文王乃喜,其有不安,则左右以告文王,文王色忧,行不能正步,王季复膳,然后,亦复初,凡食上,必自视寒暖,食下问所膳,然后退其后,武王亦如此事,文王不敢有加焉,然则,不孝其亲,而欲子孙事,我以孝,岂可得也。

2.汉石奋为上大夫,老归于家,其子石建为郎中令,已老每五日一归省亲,入诸子之舍,问侍者,取其亲中衣,身自洗濯,复与侍者,不敢令其亲知之,夫贵者之事,亲犹如此,况于贱乎?

3.晋王祥性至孝,继母不慈,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解衣将剖冰求之,忽有双鲤跃出,其孝诚所感,如此,虽然此言,其能养父母者也,孝之道,又不止于能养,而已故。

 

孟子曰

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礼记亦曰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其亲敢不敬乎孝经曰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如此则所谓孝者又贵乎修身谨行不辱其亲非独养口体而已今尔百姓父母在则私分异财离居各食从妻子之欢忘天姓之爱且礼曰父母在不有私财又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则出之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没身不衰然则私货财顺妻子岂为孝乎

 

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

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

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

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

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礼记亦曰

居处不庄非孝也;

事君不忠非孝也;

莅官不敬非孝也;

朋友不信非孝也;

战陈无勇非孝也。

五者不遂灾及其亲,敢不敬乎?

孝经曰

居上而骄则亡;

为下而乱则刑;

在丑而争则兵。

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如此,则所谓孝者,又贵乎?

修身谨行,不辱其亲,非独养口体而已,今尔百姓,父母在则私分异财,离居各食,从妻子之欢,忘天姓之爱。

且礼曰

父母在,不有私财。

又曰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则出之子,不宜其妻;

父母曰

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没身不衰,然则私货,财顺妻子,岂为孝乎?

 

爱兄弟

 

兄弟者同受形于父母一气所生骨肉之至亲者也诗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言死丧则相恤也又曰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言患难则相救也昔卫宣公有子二人曰伋曰寿伋被谤宣公遣往齐使盗待于路欲杀之寿知以告伋使勿去伋曰弃父之命不可寿遂先行为盗所杀伋后至曰寿何罪请杀我盗又杀之故诗人作二子乘舟之诗思之也晋王祥王览异母兄弟也母朱氏待祥不慈祥被楚挞览年数岁辄涕泣抱持之朱氏屡以非理使祥览辄与俱又虐使祥妻览妻亦往共之朱氏患之乃止又尝使人以毒酒杀祥览知之与祥争酒饮朱氏遂夺之自后朱氏与祥馔览必先尝夫异母兄弟犹如此况同母乎南唐江州陈氏七代同居族人数百口每食铺广席以次就坐有犬百余头共食一槽一犬不至余犬为之不食禽兽犹如此况于兄弟乎今尔百姓不明礼义悖逆天性生虽同胞情同胡越居虽同室迹犹路人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信妻子之言而结为死怨岂知兄弟之义哉后汉薛包好学笃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呜呼兄弟叔侄之不和皆由争财之不平使能少慕薛包之风岂复有争也哉

 

兄弟者,同受形于父母一气所生,骨肉之至亲者也。

诗曰:“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言死丧则相恤也。

又曰:“脊令在原,兄弟急难,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言患难则相救也。

卫宣公有子二人,曰:“伋”、曰:“寿”,伋被谤,宣公遣往齐使,盗待于路欲杀之,寿知以告伋,使勿去。

伋曰:“弃父之命不可”。寿遂先行为盗所杀。

伋后至,曰:“寿何罪?请杀我。”盗又杀之。

故诗人作二子乘舟之诗,思之也。

王祥王览,异母兄弟也,母朱氏待祥不慈,祥被楚挞。

览年数岁,辄涕泣抱持之。

朱氏屡以非理使祥,览辄与俱。

又虐使祥妻,览妻亦往共之。

朱氏患之乃止。

又尝使人以毒酒杀祥,览知之与祥争酒饮,朱氏遂夺之。

自后朱氏与祥馔,览必先尝,夫异母兄弟犹如此,况同母乎?

南唐江州陈氏七代同居,族人数百口,每食铺广席,以次就坐。

有犬百余头,共食一槽,一犬不至,余犬为之不食,禽兽犹如此,况于兄弟乎?

今尔百姓,不明礼义,悖逆天性,生虽同胞,情同胡越,居虽同室,迹犹路人,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信妻子之言而结为死怨,岂知兄弟之义哉?

后汉薛包好学笃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

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

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

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呜呼!

兄弟叔侄之不和,皆由争财之不平,使能少慕薛包之风,岂复有争也哉?

 

睦宗族

 

亲者身之所自出祖者又亲之所自出则爱吾身与吾亲者不可以不尊祖推尊祖之心顺而下之则宗族者皆祖之遗体可不敬乎睦族者尊祖之义也古者圣人等人情之轻重立为五服以别亲疏以定上下上以治祖祢下以治子孙旁以治兄弟岁时之间合族以食序以昭穆别以礼义使之生则有恩以相欢死则有服以相哀然后宗族之义重今尔百姓多逆人理不知族属苟有忿怨不能自胜则执持棒杖恣相殴击岂择尊长也力足以胜之斯殴之矣我富而族贫则耕田佃地荷车负担之役皆其族人岂择尊长也财足以养之斯役之矣此皆风俗薄恶人伦之深害

 

亲者,身之所自出;祖者,又亲之所自出。

则爱吾身与吾亲者,不可以不尊祖。

推尊祖之心顺而下之,则宗族者皆祖之遗体,可不敬乎?

睦族者尊祖之义也。

古者圣人等人,情之轻重,立为五服,以别亲疏,以定上下。

上以治祖祢,下以治子孙,旁以治兄弟。

岁时之间,合族以食,序以昭穆,别以礼义。

使之生则有恩以相欢,死则有服以相哀,然后宗族之义重。

今尔百姓,多逆人理,不知族属。

苟有忿怨不能自胜,则执持棒杖恣相殴击,岂择尊长也,力足以胜之斯殴之矣。我富而族贫,则耕田、佃地、荷车负担之役皆其族人,岂择尊长也,财足以养之斯役之矣!此皆风俗薄、恶人伦之深害。

 

恤邻里

 

古者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如此则百姓之情欢欣交通而和睦之道着矣孟子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盖谓此也礼记曰居乡之礼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见父之执不使之进不敢进不使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其于道路则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所任轻则并之重则分之以至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则古人所以待乡党之老者又如此也乡饮酒之礼于岁十二月帅乡党之民会聚饮酒以正齿位长者坐少者立老者食以厚少者食以薄所以示民以孝弟之道也其有祸患则邻里之人同其忧故曰邻有丧舂不相【相谓以声相劝】里有殡不巷歌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汉万石君居乡里其子庆为内史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怒而不食庆惶恐请罪万石君责之曰内史入闾里里中长老皆走避内史坐车中自如岂当如此自后庆及诸子入里门常趋至家王吉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木垂吉庭中其妇取以啖吉后知之乃去其妇东家闻之欲伐其枣邻里共止之因请吉令还妇里中为之语曰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全王阳妇还又曹节性仁厚邻人有失豕者相似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失豕自还邻人大惭送前所认豕并谢节笑而受之夫古人所以睦邻里者如此今尔百姓以富役贫以强凌弱以少犯长岂知古人所以交邻里之道哉

 

古者,五家为比,使之相保;

五比为闾,使之相受;

四闾为族,使之相葬;

五族为党,使之相救;

五党为州,使之相赒;

五州为乡,使之相宾。

如此,则百姓之情欢欣交通,而和睦之道著矣。

孟子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盖谓此也。

礼记曰:“居乡之礼,年长以倍,则父事之;

十年以长,则兄事之;

五年以长,则肩随之。”

见父之执,不使之进不敢进,不使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

对其于道路,则父之齿随行,兄之齿雁行,所任轻则并之,重则分之。

以至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则古人,所以待乡党之老者,又如此也。

乡饮酒之礼,于岁十二月,帅乡党之民会聚饮酒,以正齿位长者坐,少者立;

老者食以厚,少者食以薄。

所以,示民以孝弟之道也。

其有祸患,则邻里之人同其忧。

故曰:“邻有丧,舂不相(相谓以声相劝);里有殡,不巷歌。”

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

万石君居乡里,其子庆为内史,醉归入外门不下车,万石君闻之,怒而不食,庆惶恐请罪。

万石君责之曰:“内史入闾里,里中长老皆走避,内史坐车中,自如岂当如此?”

自后庆及诸子入里门,常趋至家。

王吉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木垂吉庭中,其妇取以啖,吉后知之,乃去其妇。

东家闻之,欲伐其枣,邻里共止之,因请吉令还妇里中,为之语曰:“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全王阳妇还。”

又曹节性仁厚,邻人有失豕者,相似诣门认之,节不与争,后所失豕自还,邻人大惭,送前所认豕并谢,节笑而受之。

夫古人所以睦邻里者如此,今尔百姓,以富役贫,以强凌弱,以少犯长,岂知古人所以交邻里之道哉?

 

重婚姻

 

男女有别然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然后父子有亲婚姻者礼之本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先祖下以继后世可不谨乎是以婚姻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者之礼皆主人设几筵于家庙而受之所以敬缗姻也古者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斋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所以厚其别也夫幽则质于鬼神明则证以乡党然后行婚姻之礼则男女不可以苟合也如此及婚礼既成男子亲迎受之于母也母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教以为妇之道也既而出于大门男先率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盖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男先而女从则从人之义也质明妇执枣栗榛修以见舅姑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着代也古人于婚礼之义如此今尔百姓婚姻之际多不详审闺闱之间恩义甚薄男女之家视娶妻如买鸡豚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淫奔诱略之风久而愈炽诚可哀也

 

男女有别,然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然后父子有亲。

婚姻者,礼之本。

所以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先祖,下以继后世,可不谨乎?

是以婚姻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者之礼皆主人设几筵于家庙而受之,所以敬缗姻也。

古者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故斋戒以告鬼神,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所以厚其别也。夫幽则质于鬼神,明则证以乡党,然后行婚姻之礼,则男女不可以苟合也。

如此,及婚礼既成,男子亲迎,受之于母也,母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教以为妇之道也。

既而出于大门,男先率女,女从男,夫妇之义由此始也。

盖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男先而女从,则从人之义也。

质明妇执枣栗榛,修以见舅姑,成妇礼也,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以着代也,古人于婚礼之义如此。今尔百姓,婚姻之际,多不详审,闺闱之间,恩义甚薄,男女之家,视娶妻如买鸡豚,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淫奔诱略之风久而愈炽,诚可哀也。

 

正丧服

 

礼记曰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以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损益也创大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食粥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凡生天地之间有血气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鸟兽失其群匹越月踰时反其故乡则翔回鸣号然后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莫智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邪淫之人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鸟兽之不若也将由夫修饰之君子则三年之丧若驷马过隙之易然而从之是无穷也故先王为之中制止于三年使足以成文理则去之矣然则何以期年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间者莫不更始焉故以期也九月以下则渐杀之使勿及也故三年以为隆期九月以为闲小功缌麻以为杀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于容体者也斩衰之哭若往而不返齐衰之哭若往而返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于声音者也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饮水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酰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父母之丧居庐寝苫枕块不脱绖带齐衰之丧居垩室编蒲而寝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斩衰布三升齐衰布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圣人取于人情制为五服其等降如此今尔百姓亲属相犯问以服纪年月皆言不知以此观之则死时不为服服而不终其制者亦多矣其去禽兽岂远哉

 

礼记曰:“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以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损益也。

创大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所以为至痛极也。

斩衰苴杖,食粥,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

凡生天地之间,有血气之属,莫不知爱其类。

今鸟兽失其群匹,越月逾时,反其故乡,则翔回鸣号,然后能去之。

故有血气之属莫智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

将由夫邪淫之人,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鸟兽之,不若也。

将由夫修饰之君子,则三年之丧,若驷马过隙之易然,而从之是无穷也。

故先王为之中制,止于三年,使足以成文理,则去之矣。

然则何以期年,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间者,莫不更始焉。”

故以期也,九月以下则渐杀之,使勿及也。

故三年以为隆期,九月以为闲,小功缌麻以为杀。

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

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于容体者也。

斩衰之哭,若往而不返,齐衰之哭,若往而返,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

此哀之,发于声音者也。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

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

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

齐衰之丧,疏食饮水,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酰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

父母之丧,居庐寝,苫枕块,不脱绖带,齐衰之丧,居垩室,编蒲而寝,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

斩衰布三升,齐衰布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圣人取于人,情制为五服,其等降如此。

今尔百姓,亲属相犯,问以服纪年月,皆言不知,以此观之,则死时不为服,服而不终其制者,亦多矣,其去禽兽岂远哉?

 

重本业

 

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工勤于技巧则可以易衣食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财货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若能其一则仰以事父母俯以育妻子而终身之事毕矣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浮浪游手之民衣食之源无所从出若不为盗贼即私贩禁物一旦身被拘系陷于刑禁小则鞭挞肌肤大则编配绞斩破荡家产离弃骨肉方此之时欲为四民之业而何可得也

 

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

士勤于学业,则可以取爵禄;

农勤于田亩,则可以聚稼穑;

工勤于技巧,则可以易衣食;

商勤于贸易,则可以积财货。

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

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

若能其一,则仰以事父母,俯以育妻子,而终身之事毕矣;

不能此四者,则谓之浮浪游手之民,浮浪游手之民,衣食之源无所从出。

若不为盗贼,即私贩禁物,一旦身被拘系,陷于刑禁,小则鞭挞肌肤,大则编配绞斩,破荡家产,离弃骨肉,方此之时,欲为四民之业,而何可得也。

参考资料:

1.《礼记大同》、《礼记礼运》

2.《史记·孝文本纪》

3.《资治通鉴》

4.[《宋登科记考》卷六·351页]

4.1.郑至道:字保衡。兴化军莆田县人,郑伯立孙,郑叔明子。元丰二年进士第。历知天台、乐昌二县。宋李俊甫《莆阳比事》卷一《三世登四世攀桂》,明何乔远《闽书》卷一〇五《英旧志·兴化府莆田县》上《宋选举·进士》,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五三《选举·科地·兴化府》清陆心源《宋诗纪事補实補遗》卷二四《郑至道》,《民国福建通志》卷三三《选举志·宋进士》郑至道(生卒年不详),莆田广业(今福建省莆田市白沙)人。约于宋仁宗至 宋哲宗年间在世。元(1079)进士。元祐二年(1087),以雄州防御推官调知 天台县。爱民众,为政宽简,专务教化,深受百姓爱戴。

4.2.郑至道在天台曾作《谕民书》7篇:即孝父母、爱兄弟、睦宗族、恤邻里、重婚姻、正 丧服、重本业。使少长有礼,亲友有义, 士农工商,各安其业。

4.3.郑至道任满,百姓 攀留不忍其行,因留住天台松关,至今有“松关留郑”之说。

5.从《天台令郑至道谕俗七篇》文章,我们可以想象,南宋时期台州地域人文教育的先进性,同时反映了天台地方父母官尽职尽责有担当,在规范社会公民道德,纠正不良地方风俗,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遗安文化研究中心数据库

浙江天台 庞学栋 整理

201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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