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家训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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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 庞学栋 整理转载
2017.3.12
予作家训成,或谓予曰,有治人,无治法。子孙贤,恶用是哉。如其不肖,虽耳提面命,且奈何?
予应之曰,家有贤子孙,因吾言而益思树立,何嫌于费辞?如其不贤,即吾成法具存,父兄因而督责之,使勉就绳束,犹可冀其改图也。若前无辙迹,使索涂冥行,其不至于法守荡然。几希矣。今就其日用必不可废者,授之以绳尺,非有甚高难行之事。正欲其易而易知,简而易能,故语多朴直。使愚夫赤子,皆晓然无疑。古称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我祖宗既身任其难,为后世计,咨尔子孙,母蹈其易,为先人羞。
隆庆五年(1571)辛未季夏望日尚鹏撰
庞氏家训
明南海庞尚鹏少南撰
务本业
一、孝、友、勤、俭四字为立身第一义,必真知力行,奉此心为严师就事则成。反躬体验,考古人前言往行,而审其所从,必思有所持循,无为流俗所蔽。若残忍骄奢,百行裂矣,他复何望哉。然为父母者,尤当身任其责。易曰:家人有君焉,父母之谓也。盖父母视家人势分本为独尊,事权得以专制,使挈其纲领。内外肃然谁敢不从令。若仁柔姑息动多愆违,以致纷纷效尤,谁执其咎哉。必父兄勉自克责严守章程,
一、学贵变化气质,岂为猎章句干利禄哉。如轻浮则矫之以严重;褊急则矫之以宽宏;暴戾则矫之以和厚。迂迟则矫之以敏迅。随其性之所偏而约之使归于正,乃见学问之功大。以古人为鉴,莫先于读书。
一、子弟从师问业本有课程,尤当旦暮间,察其勤惰、验其生熟、使之激昂奋发。有所劝惩,乃不负责成之志。
一、子弟以儒书为世业,毕力从之。力不能则必亲农事。劳其身,食其力,乃能立其家。否则束手坐困,独不患冻馁乎?思祖宗之勤苦,知稼穑之艰难,必不甘为入下矣。前代举贤以孝弟、力田列制科,使人人人业其官,皆习知民隐。岂忍贼民以自封殖哉。
一、田地土名丘段,俱要亲身踏勘耕管。岁收稻谷及税粮、徭差要悉心磨算。若畏劳厌事,倚他人为耳目,以致菽麦不辨为人所愚。如此而不倾覆吾不信也。
一、民家常业,不出农商。通查男妇仆几人,某堪稼穑,某堪商贾。每年工食衣服,某若干,某若干,各考其勤能果否相称。如商贾无厚利而妄意强为,必至尽亏资本。不如力田犹为上策。若旷远不能尽耕,方许招人承佃。审己量力常取决于老农。
一、池塘养鱼须要供粪草、筑塘墙。桃李荔枝培泥铲草,人无遗力地无遗利。各派定某管某处,开列日期不时查验,毋令失业。
一、柴用耕田稻草,如不足即于收获时并工割取。用船载回,堆积隔溪树下。如空闲去处,务足一岁之用而后已。若用银买柴必立见困乏,岂能常给乎。
一、菜蔬各于园内栽种,分畦浇灌各考其成。某人种某处,某人种某物,随时加察以验勤惰。家有余地,而买菜给朝夕,冗食者何事乎?
一、置田租簿,先期开写某佃人承耕某土名田若干,该早晚租谷若干。如已纳完,或拖欠若干各明书项下。如遇荒歉慎勿刻意取盈。
一、妇主中馈皆当躬亲为之。凡朝夕柴米蔬菜,逐一磨算稽查,无令太过、不及。若坐受豢养,是以犬豕自待而败吾家也。
一、大小僮仆俱先一夕派定。明日某干某事,该某日完,每夕各令回报以考勤惰。若纵容习懒,非惟误我家事,亦误彼终身也。
考岁用
- 每年合计大小人口若干,总计食谷若干,预备宾客谷若干。每月一次照数支出,各另收贮,务令封固仓口不许擅开,以防盗窃。其支用谷数仍要每次开写簿内,候下次支谷之日,查前次有无剩余若干,明白开载查考。
一、每年通计夏秋税粮若干,水夫民壮丁料若干,各该银若干,即于本年二月内照数完纳。或贮有见银,或临期粜谷切勿迁延,累本甲比征。如遇编差,先计用银若干,预算积贮以备应用。若待急迫而后图之。或称贷于人,则荡覆无日矣。
一、女子十六岁以上岁给吉贝十斤,麻一斤。八岁以上岁给吉贝二十斤,麻二斤。十岁以上给吉贝三十斤,麻五斤。听其贮为嫁衣。妇初归,每岁吉贝三十斤,麻五斤,俱令亲自纺织不许雇人。丈夫岁月麻布衣服皆取给于其妻。吉贝与麻各计每年给若干,皆令身自为之,不许雇人纺织。惟僮仆衣布随时买给。
一、租谷上仓,除供岁用及差役外,每年仅存十分之二,固封积贮,以备凶荒。如出陈易新,亦须随宜补处。
一、置岁入簿一扇,凡岁中收受钱谷,挨顺月日逐项明开。每两月结一总数,终年终费量入为出。务存盈余不许妄用。
一、置岁出簿二扇,一扇为公费簿,凡百费皆书。
一扇为礼仪簿,书往来庆吊祭祀宾客之费。每月一总数于左方,不许涂改及窜落。
遵礼度
一、冠礼昏礼各量力举行。丧葬送终为大事,礼宜从厚,亦当称家有无。一切繁文及礼所不载者,通行裁革。
一、男女议昏,必待十三岁以上方许行聘礼。恐时事变更,终有后悔。
一、祠堂岁祭忌祭,各先期经理,当日昧爽举行仪节。遵家礼及祠堂事宜。
一、安葬惟附棺之物,务求坚久。若修坟限于力,不必强也。古人托足山丘不欲后世复知其姓名,其意深矣。
一、墓祭皆当于清明、重阳日举行。但各山远近不同,势难兼举须分日致祭。或由路,或从船,俱查照历年旧规。合用桌席若干、人夫若干、各色器用若干、每年用银若干各登簿查考。
一、娶妇初归,惟谒祠堂见舅姑,次及本房有服亲属,不得概见他姓诸亲。
一、生日不为乐,自古称为美谈。除六十以上子孙为其父祖称觞礼不可废,其余不可借此豪饮。若非具庆而宴乐忘亲尤为不孝。
一、童子年五岁诵训蒙歌,不许纵容骄惰。女子年六岁诵女诫,不许出闺门。若常啖以果饼恣其欲,娱以戏谑荡其性。长而凶狠皆从此始,当早禁而预防之。
一、待客肴不过五品,汤果不过二品,酒饭随宜。
一、嫁娶不用糖梅,女受聘出嫁,子弟行聘礼俱不贺。
一、吊丧只用香纸,不用面巾果酒。吊客一茶而退,服内不具请不送胙。
一、交际礼仪俱用折乾,如用猪头则折银一钱。用双鹅酒三钱,羊酒五钱,猪酒一两。此外另封银二分作果酒礼。其受与否及酬答各从其便。若本乡行礼俱折银二分,酬礼四人共一桌。若遣礼而不及赴席原封送还。
右四款已入乡约通行
禁奢靡
一、子孙各要布衣蔬食,惟祭祀宾客之会方许饮酒食肉,暂穿新衣。幸免饥寒足矣,敢以恶衣恶食为耻乎。他如手持背负之劳,力能自举,不必倩人供使令之役。幸不为人役足矣,敢役人乎。尺帛半钱不敢浪用,庶几不至于饥寒。
一、亲戚每年馈问多不过二次,每次用银多不过一钱,彼此相期皆以俭约为贵。过此者,拒勿受。其余庆吊循俗举行不在此限。
一、待客品物本有常规,如亲友常往来,即一鱼一菜亦可相留。司马温公曰:先公为郡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或五行不过七行。酒沽于市,果止梨栗枣柿,肴止脯醢菜羹,器用磁漆。当时士大夫皆然,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今后客至肴不必求备,酒不必强劝。淡薄能久,宾主相欢,但求适情而矣。本房人众,客至欲偏请恐力不能及,听临时轮流请陪以省繁费。各不得视彼此厚薄致相猜疑。
一、亲友往来拜帖、礼帖、请帖、谢帖俱单柬不用封筒。
一、造酒先计每年合用若干,计用银若干,量存一二盈余,以备他费,各登簿查考。若饮酒不许沈醉。
严约束
一、子孙各安分循理,不许博奕、斗殴、健讼及看鸭、私贩铁盐,自取覆亡之祸醉,非惟乱性亦伤生,世多死于酒可鉴也。
一、田地财物得之不以义,其子孙必不能享。古人造钱字一金二戈,盖言利少而害多,旁有劫夺之祸。其聚也未必皆以善得之,故其散也奔溃四出。岂能以善去,殃及其身及其子孙。多藏必厚亡,老子之名言信矣。人生福禄自有定分,惟择其理之所当为。力之所能为者,尽其在我。俟命于天此心知足,虽蔬食菜羹终身有余乐。苟且不知分量曲意求盈,虽命于天此心知足,虽蔬食菜羹终身有余乐。苟且不知分量曲意求盈,虽身之外皆为长物,何自苦为。
一、傲,凶德也。凡以富贵学问而骄人,皆自作孽耳。即便功德冠古今亦分内事,何与于人?天道恶盈,惟谦受益。予阅历中外,备尝之矣。
一、立妾为嗣续计,必不可已而后为之。嫡庶不同心,兄弟不同母,其间牴牾难尽言、若用情少偏,则是非蜂起,其流祸蔓延于子孙。或因而荡覆其家者亦多有之,此不可不慎图也。
一、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凡饮食不知节,言语不知谨皆自贼其身,夫谁咎?
一、修斋、诵经、供佛、饭僧皆诞妄之事。而端公圣婆左道惑众,尤王法之所必洙也。凡僧道师巫一切谢绝,不许惑于妇人世俗之见。
一、男子刚肠少,常偏听妇人言。离间骨肉争长竞短,嫌隙横生。妇初入门当先谕而禁抑之。教子婴孩,教妇初来言当防之于早也。
一、观人家起卧之早晚而知其兴衰,此先哲格言也。凡男女必须未明而起一更后方许宴息,无得苟安放逸,终受饥寒。
一、子孙故违家训,会众拘至祠堂,告于祖宗重加责治,谕其省改。若抗拒不服,及累犯不悛,是自贼其身也。
一、遇昏暮即闭门,不许夜出。世情难测宜备非常。如会客亦须早散不设烛。大寒大暑尤当体息厨下人。
一、僮仆十四岁以上不许入后厅,凡内外传呼击云板或木鱼。
一、累世乡居悉有定业,子孙不许移家。往省城后三年不知有农桑,十年后不知有宗族。骄奢游惰习俗移人,鲜有能自拔者。予尝言乡居有十利惟避寇方许暂寓城中。
一、内外房堂门巷及椅桌,俱每日黎明扫除拂拭。若门庭芜秽,几案纵横,此衰家之兆也。各令轮流打扫,不可推托有辞。
一、厨人、司事早食不得过辰时,晚食不得过申时。每晚先将铁锅及合用器具逐一洗涤收置,次早黎明而起即点茶炊饭,不觉繁难,乃能及期而举。早晚厨间俱不许用灯火,非徒欲省烦费,且恐昏昧不洁,以至饮食伤人。此事虽小,然于养生一节所关甚大。况家人各有常业终日勤苦,而饮食如期岂存恤之义哉!若有故违,先将首事者斥责,以儆其余。
一、每月初十二十五二日,凡本房尊长卑幼,俱于日入时为会。各述所闻或善恶之当鉴戒,或勤惰之当劝勉,或义所当为,或事所当已者,彼此据己见,次第言之。各倾耳而听,就事反观勉加点检,此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之意。其会轮流主之,先派定日期,某系某日,如遇有事请以次日代之。主会者只用点茶,不得置酒。若本日有祭祀宾客之会及他冗或遇大寒暑、大风雨则暂免。其无事不赴会,此即自暴自弃之人。会所不必拘,惟便于聚谈为贵。会必薄暮谓其时多暇也,切不可夜深久坐恐有不虞。
一、小家妇往来类多簸弄是非、窥饮食、甚或引诱祈卜,煽惑妇女,因而盗骗财物。当不时诘问,如无故往来者,重治而禁绝之。
崇厚德
一、骨肉天亲,同枝连气。凡利害休戚当死生相维持。若因财产致争,便相如仇敌,及遭死丧患难,反面不相顾甚于路人。祖宗有灵岂忍见此。良心灭绝,马牛而襟裾。人祸天刑,其应如响。愿子孙以此言殷鉴。
一、处宗族、乡党、亲友须言顺而气和。非意相干可以理遣,人有不及可以情恕。若子弟僮仆与人相忤,皆当反躬自责。宁人负我,无我负人。彼悻悻然怒发冲冠,讳短以求胜是速祸也。若果横逆难堪,当思古人所遭,更有甚于此者。惟能持雅量而优容之,自足以潜消其狂暴之气。
一、放债切不可违例深求,或准折人子女田地及利中展利。
一、论人惟称其所长略其所短,切不可扬人之过。非惟自展其厚,亦所以寡怨而弭祸也。若有责善之义,则委曲道之无为已甚。
一、雇工人及僮仆,除狡猾顽惰斥退外,其余堪用者
必须时其饮食,察其饥寒,均其劳逸。陶渊明曰:此
亦人子也可善遇之。若得人死力,先结其欢心。其有
忠勤可托者,尤宜特别加周恤以示激劝。
慎守典
一、蒸尝房屋、田地、池塘、不许分析及变卖。有故违者声大义攻之,摈斥不许入祠堂。
一、坟茔刊刻图本,不时修葺,加意防护。山邻及守山人须厚待之。
一、书籍为人家命脉,须置簿登记,依期晒晾。束之高阁,无令散失,以全先人手泽。
一、书册、图本、轴头、器皿各项俱用木柜收贮。另设一簿逐件登记,有借去者即书浮签贴项下,送回则掣之。
一、海邦多盗凡衣物戒慢藏,门庭慎封守,先事筹画居安思危。如有踪迹可疑皆当早察而预待之,曲为万全计。
一、城中房屋池塘,岁时典守,切须得人,仍要戒备不虞,严加防察。
端好尚
一、子弟立身非惟颠狂灭义,淫纵伤生当刻骨铭戒。即嗜好之偏,如广交延誉避事耽闲,溺琴棋、聚宝玩、购字画、乐歌舞此皆丧志之具。彼自谓放达清流,岂知其为身家之蠹哉。
一、宗族、戚党有素重名义乃多才识,为人尊信者,须亲就请教,不时问候。如有家事缓急可倚以相济。且常闻药石之言,阴受夹持之益。若交游非类,济恶朋奸,是自穽其身也。媢嫉正人厌闻正论,正待亡命破家而后悔,已无及矣。
一、士、农、工、商各居一艺。士为贵,农次之,工商又次之。量力勉图各审所尚,皆存乎其人耳。予家训首著士行,余多食货农商语,皆就人家日用之常而开示涂辙,使各有所持循。若该载未尽,就善言而推广之。
一、处身固以谦退为贵,若事当勇往而畏缩深藏,则丈夫而妇人矣。古人言若不出口,身若不胜衣,及义所当为,虽孟贲不能夺,此义为尚者也。事有权衡,其审图之。
一、祖宗遭家多难,因邻人曲售其诬词,复有落井下石,阴嗾而中之者,乃竟负讼卒于家。嗟嗟,吾祖饮恨九原,每一念之肝肠摧裂。今首祸及助虐之人,曾不再传,皆已灭门矣。予言及此岂欲修怨哉,示后人知家釁所从起哀思不能忘耳。先考少孤,数岁时曾与家人负贩。及壮为木商,虽寒暑不避劳。会海贼发,有司造战船坐名督责。几于破家。比予入黌宫,喜动颜色而垂橐萧然。寻矢力经营,家境渐饶而去世。百忧感心,万事劳形,何曾享一日安意之奉哉!予少时秉耒躬耕不辞劳役。昼习章句,暮归灌园,冬夏仅一粗布衣,非敝且垢,不更为也。惟舅氏闲岁以新衣佐给之。每就试,尝落第于有司,屏迹禅林。经宿一举火,艰苦万状,诚难具陈。今尔子弟皆尘蠹书,余鼠栗何从得之。饱食安居,独不念先世创业之难,良工心独苦耶。予自罢归后尽将财产与诸弟均之,未尝少有低昂。盖只承先考之心,使后之子孙尽力其中,皆足为向善之助,无忘先世遗泽也。尝闻祖宗基业自勤俭中来,子孙享其成则不知有勤俭矣。祖宗福泽自诗书中来,子孙承其荫,则不知有诗书矣。虽名族世家后先济美,子孙诵予言,其书诸绅。
训蒙歌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毋诳言,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母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勿轻弃。
女诫
男女相维,治家明肃。贞女从夫,世称明淑。事夫如天,
倚为均轴。爱敬舅姑,日祈百福。教子读书,勿如禽犊。
妯娌交欢,毋相鱼肉。婢仆多恩,毋生荼毒。夜织忘劳,
徐吾合烛。家累千金,毋忘饘粥。虽有千仓,毋轻半菽。
妇顺母仪,能回薄俗。嗟彼狡徒,豺声蜂目。长舌厉阶。
画地成狱。妒悍相残,身攒百镞。天道好还,有如转毂。
持诵斯言,蓝田种玉。
跋(伍崇曜撰)
右庞氏家训一卷,明南海庞尚鹏少南撰。按先生事迹,见明
史本传及浙江、福建各通志。著有史记略、殷鉴录、行边漫纪,卧游录等书。今皆不传,传者惟百可亭摘稿及是书耳。先生为台察、为节镇、风裁能声满天下。其最得民心则厘正均徭为一条鞭法。浙江、福建暨粤人咸德之,立祠祀焉。粤祠名永赖,今尚存。朱竹坨静志居诗话,称其视鹺两浙、总理两淮、长庐盐屯,身处脂膏不能自润。集中虚室行自注,三月中旬已贷粟矣。即此亦是难得犹未节耳。百可亭摘稿,四库提要已著录。岁庚寅修南海县志,时谭玉生广文特假藏本与后人,俾重刊之。是书亦老生常谈,然读之辄令人肃然起敬。亦以人重耳,夫岂颜之推、魏伯起之书所可同日语哉,特重刊之。先生又有族谱自序云,今读吾谱即祖宗俨然在目,若子孙生猜嫌自相鱼肉,是藐视祖宗不啻如弁髦,尚安望其敦九族哉。若能明乎一本之义,尊尊而亲亲则吾谱不为空文矣。至于覈善恶以垂劝惩,各考其行实当自得之。百世之下,衮钺森严,其孰能掩乎,叠矩重规即以当此书弁言,谅无不可。
道光戊申(1848)寒食前二日,后学伍崇曜谨跋。
浙江天台庞学栋整理
2017年5月9日于拉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