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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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12
仲芳公三子,字道怨,(1329-1411)由儒学生,应永乐元年岁贡任四川成都府威州判官,当作家谱而自述:祖德生于元天历(1329)己巳八月初九日,卒于明永乐辛卯(1411)三月初四日,娶裘氏,合葬西墈岸之源,子一,女二,长适八都杨蕴,次适玉湖洪,张廷璧有送威州之仕序,见后卷文章类聚。
通判公,讳道恕,字允中,大路仲芳公第三子也。性警敏,眈昧群书,洞窥奥衍。时有明建鼎,制之科式,始定公。甫操铅椠,即尽其妙,补博士弟子,三战棘闱不利。永乐元年,以明经入对大廷,授四川成都府威州判官。威去中州万里,陆有铁山剑阁之雄,水有瞿塘滟澦(音yu四声)之险,其民难而顽治;且当鼎革之余,元气未复。公至,则略去苛察,一以诚意感孚。会符守治政严急,公每务为裁损,改鞭用皮,民德之。凡所措置,莫不翕然举行。而剑南所属三十一州县,风俗为之顿移。公尝云:“治中乃吾祖展足,不可不勉。”然公莅任,时年已七十五矣。
至是,报最廉惠之声虽起,而松风之梦已不可回。父老卧辙难留,咸肖像祀之。公既归,日聚二三昆季,讲明雍睦之谊;且作家谱而自序之,优游五载而卒,年八十有三。名载邑志,详张廷璧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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