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卷三·苟得钱财,不如正己立名
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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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台庞学栋搜集整理转载
2021.12.12
【原文】
太子少保李景让母郑氏,性严明,早寡家贫,亲教诸子。
久雨,宅后古墙颓陷,得钱满缸。
奴婢喜,走告郑。
郑焚香祝之曰:“天盖以先君余庆,愍妾母子孤贫,赐以此钱。然妾所愿者,诸子学业有成,他日受俸,此钱非所欲也。”亟命掩之。
此唯患其子名不立也。
【译述】
太子少保李景让的母亲郑氏秉性严明,年轻时就守了寡,家里也很贫穷,她就亲自教育子女。
一次,因为下了很久的雨,房屋后面的古墙倒塌,露出满满一缸钱。奴婢发现后非常高兴,连忙跑去告诉郑氏。郑氏烧香祈祷:“大概是因为孩子的父亲生前积下阴德,上帝可怜我们母子孤寡贫穷,赐给我们这些钱。
然而我所希望的只是孩子们学业有成,将来做官得到傣禄,这些钱并不是我想要的。”祈祷毕,她立刻命令奴婢将钱掩埋。郑氏这样做就是担心子女将来不能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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