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 王 世 紀
皇甫謐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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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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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九年八月初二
齊 魯 書 社
目 錄
帝王世紀第一 自開闢至三皇………………………………1
帝王世紀第二 五帝………………………………………10
帝王世紀第三 夏…………………………………………21
帝王世紀第四 殷商………………………………………29
帝王世紀第五 周…………………………………………38
帝王世紀第六 秦…………………………………………52
帝王世紀第七 前漢……………………………………….55
帝王世紀第八 後漢………………………………………58
帝王世紀第九 魏…………………………………………61
帝王世紀第十 星野 歷代墾田戶口數…………………63
帝王世紀附錄…………………………………………………68
帝王世紀補遺…………………………………………………69
帝王世紀續補序………………………………………………70
帝王世紀續補…………………………………………………71
帝王世紀考異…………………………………………………80
校點後記…………………………………………………90
帝王世紀第一 自開闢至三皇
天地未分,謂之太易。元氣始萌,謂之太初。氣形之始,謂之太始。形變有質,謂之太素。太素之前,幽清寂寞,不可為象。惟虚惟無,蓋道之根。道根既建,由無生有①。太素質始萌,萌而未兆,謂之龐洪,蓋道之幹。既育萬物成體,於是剛柔始分,清濁始位②。天成於外而體陽,故圓以動,蓋道之實。質形已具,謂之太極③。《御覽》一。
①“由”,一作“猶”,通“由”。
②“位”,一作“立”,古通。
③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之說,見《列子·天瑞篇》、《易乾鉴度》。又《易稽覽圖》推《易》天地人之元術云:“先置天元太初癸巳元年,一百九十萬八千八百五十三歲,乃始太初元年已來载數。”其言天元太初者,謂元氣始萌之太初也。言太初元年者,謂漢之太初也。蓋白元氣之萌,而已有可推之數,《御覽》又引《禮斗威儀》曰:“二十九萬一千八百四十歲而反太素。”《禮含文嘉》曰:“推之以上元為始,起十二月甲子朔旦夜半冬至,日月五星俱起牵牛之初。”鄭注:“上元太素已來至所求年。”據此,知太初、太始、太素已来俱有年可求,故《世紀》叙之於首。
天皇大帝,曜魄寶。地皇為天一,人皇為太一。《五行大義》五。
天子,至尊之定名也。應神受命,為天所子,故謂之天子。故孔子曰:“天子之德,感天地、洞八方①。是以功合神者稱皇,德合天地稱帝,義合者稱王”②。《御覽》七十六。
①“洞”,一作“動”。
②按:《藝文類聚》十一引作“仁義合者稱王”。又按《公羊·成八年》注引孔子曰:“德合天地者稱帝,河洛受瑞可放。仁義合者稱王。”此“義”上當有“仁”字,本《春秋説》也。
功合神者稱皇。德合地者稱帝。德合人者稱王。《初學記》九。
太昊帝庖犧氏,風姓也①。蛇身人首,有聖德,都陳②。作瑟三十六弦③。燧人氏没,庖犧氏代之,繼天而王,首德於木,為百王先。帝出於震,未有所因,故位在東方主春,象日之明,是稱太昊。制嫁娶之禮,取犧牲以充庖厨,故號曰庖犧。後世音謬,故或謂之宓犧④。一號黄熊氏⑤。在位一百一十年⑥。
①按:《初學記》引此,下有“有景龍之瑞,故以龍紀官”十字。
②《路史·後紀一》引作“天皇伏羲都陳留”。
③按:《初學記》引此,下有“長八尺一寸”。
④原注:“一解云:宓,古伏字。後誤以宓為密,故號曰密犧。”按:“宓”,一本作“密”,注兩“宓”字并作“虑”字,皆誤。《初學記》引一解兩“宓”字亦作“虑”。《後漢·班固傳》注引作“後或謂之伏羲”。
⑤按:《五行大義》引作“雄黄氏”。《路史·後紀》曰:“皇雄氏,《世紀》云:一作雄皇。”
⑥《御覽》七十八引作“《皇王世纪》”。
包羲亦號天皇。《路史·後紀》一。
取犧牲以供庖厨,食天下①,故號曰庖犧氏。或作宓戲氏者,宓字誤也②。當山下著必③,是古之伏字。《禮記·月令》正義。
①《班固傳》注引作“以食天下”。
②按:二“宓”字皆當作“密”。
③按:“山”當作“宀”。
太皞帝庖犧氏,風姓也,母曰華胥。燧人之世,有大人之迹出於雷澤之中,華胥履之,生庖犧於成紀。蛇身人首,有聖德,為百王先。帝出於震,未有所因,故位在東,主春,象日之明,是以稱太皡,一號黄熊氏。同上。《尚書·序》正義。《史記》索隱補《三皇紀》。
伏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烏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造書契以代结繩之政,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所以六氣、六府、五藏、五行、陰陽、四時、水火升降,得以有象。百病之理,得以有類。乃嘗味百藥而制九針,以極夭枉焉。《御覽》七百二十一。
庖犧作八卦,神農重之為六十四卦,黄帝、堯、舜引而申之,分為二易。至夏人因炎帝曰《連山》,殷人因黄帝曰《歸藏》,文王廣六十四卦,著九六之爻,謂之《周易》。《初學記》廿一。《御覽》六百九。
伏羲葬南郡。或曰:冢在山陽高平之西也①。《三皇紀》。
①按:《路史·後紀》引此云:“葬南郡,在襄陽。”
太昊在位一百一十年,子孫五十九姓,傳世五萬餘歲。《唐文粹·陳鸿<大統紀序>》。
女媧氏,亦風姓也。承庖犧制度①。亦蛇身人首,一號女希,是為女皇。其末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伯而不王。以水承木,非行次,故《易》不載。及女媧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連氏、赫胥氏、尊盧氏、渾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陰康氏、無懷氏,几十五世,皆襲庖犧之號②。《禮記》正義一。《初學記》九。《御覽》七十八。
①《藝文類聚》十一引此文無此五字,有“作笙簧”三字。
②《三皇紀》注曰:“按:三皇説者不同,譙周以燧人為皇,宋均以祝融為皇,而鄭依《春秋緯》以女媧為皇承伏羲,皇甫謐亦同。”按:女媧襲庖犧制度,故雖為皇而不自為一代。
神農氏,姜姓也。母曰任姒①,有喬氏之女,名女登,為少典妃。游於華陽,有神農首感女登於尚②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長於姜水,因以氏焉。有聖德,以火承木,位在南方,主夏,故謂之炎帝。都於陳,作五弦之琴。凡八世:帝承、帝臨、帝明、帝直、帝來、帝衰、帝榆罔。《御覽》七十,又七十八。
①《册府元龜》作“任巳”
②一作“常”。
炎帝神農,母曰任姒,有蟜氏女,名女登,少典妃。游華陽。有龍首感之,生神農於裳羊山。一曰:少典取莽水氏女,曰聽訞①,生帝臨魁。《御覽》百三十五。
①音妖。
位南方主夏,故曰炎帝。作耒耜,始教民耕農。嘗别草木,令人食穀以代犧牲之命,故號神農,一號魁隗氏,是為農皇。《五行大義》五。
炎帝初都陳,又徙魯。《五帝紀》索隱。
魁隗氏又曰連山氏,又曰列山氏。又。
炎帝神農氏長於江水,始教天下耕種五穀而食之,以省殺生。嘗味草木,宣榮療疾,救夭傷人命。百姓日用而不知,著《本草》四卷。《御覽》七百廿一。
神農氏本起於烈山,或時稱之①。據《禮記•祭法》正義校增。一號魁隗氏,是為農皇。或曰:炎帝時,储侯夙沙氏叛不用命②,炎帝退而修德,夙沙之民自攻其君而歸炎帝。营都於魯,重八卦之數,究八八之軆為六十四卦。在位百二十年而崩,葬長沙③。《御覽》七十八。
①按:《三皇紀》注曰:“鄭玄云:厲山,神農所起,亦曰有烈氏。皇甫謐曰厲山,今随之厲鄉也。”
②《藝文類聚》十一引此,下有“箕文諫而殺之”六字。
③《三皇紀》曰:“按:《國語》,炎帝、黄帝皆少典之子,其母又皆有嬌氏之女。據諸子及《古史考》,炎帝之後凡八代,五百餘年,軒轅氏代之。豈炎帝、黄帝是昆弟而同母氏乎?皇甫謐以為少典有嬌氏諸侯國號。然而姜、姬二帝同出少典氏,黄帝之母又是神農母氏之後代女,所以同是有嬌氏之女也。”
在位百二十年而崩。至榆罔凡八世,合五百三十年①。《初學記》九。
①《路史·後紀》曰:“《春秋命歷序》炎帝八代,五百三十年。《古今通系》、《世纪》等,并因乎此。”
蚩尤氏强,與榆罔争王於涿鹿之野。《御覽》五十六。
榆罔居空桑,空桑為陳留,故《歸藏》啟筮云:蚩尤伐空桑①,帝所居也。《路史·後紀》四。
①按:此十一字後人所增。
炎帝戮蚩尤於中冀,名其地曰绝轡之野。《藝义類聚》六。《御覽》五十五。
黄帝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母曰附寶,其先即炎帝。母家有嬌氏之女,世與少典氏婚,故《國語》兼稱焉。及种農氏之末,少典氏又取附寶,見大電光繞北斗樞星,照郊野,感附寶,孕二十五月①,生黄帝於壽丘②,長於姬水,因以為姓③。以上承火,位在中央,故曰黄帝④。龍顏⑤,有聖德,受國於有熊,居軒轅之丘,故因以為名,又以為號。與神農氏戰於阪泉之野,三戰而克之。力牧、常先、大鴻、神皇鉅封直人鎮⑥、大山稽、鬼臾區、封胡、孔甲等⑦,或以為師,或以為將,分掌四方,各如己視,故號曰黄帝四目。又使岐伯嘗味百草,典醫療疾,今《經方》、《本草》之書咸出焉。其史倉頡,又取象烏迹,始作文字⑧。史官之作,蓋自此始。記其言行,策⑨而藏之,名曰書契。黄帝亦號帝鴻氏,或曰歸藏氏,或曰帝軒。吹律定姓。有四妃,生二十五子。在位百年而崩,年一百一十歲⑩。《御覽》七十九。
①《尚書·序》正義引作“二十四月”,《 藝文》十,《初學記》□,《路史·後紀》并引作“二十月”。
②《御覽》百卅五引此,下注云:“干寶曰:二十五月生。餘同。”按:此則正文當是二十月。
③四字依《史記》索隱增。
④三句依《五行大義》为增。
⑤《書》正義引作“黄帝日角龍顏”。
⑥“神皇”已下,一本作“神農皇直封鉅大鎮”。
⑦“孔”,一作“孝”。
⑧《御覽》二百卅五引此,下有“之篆”二字。
⑨又引作“册”。
⑩《史記》集解引作“年百一十一歲”。
黄帝垂衣裳,倉頡造文字,然後書契始作,《初學記》廿一。
居軒轅之丘,故因以為名。得寶鼎,興封禪,有景雲之瑞,故以雲紀官為雲師。以土德王,在位百年而崩,年百一十歲。或言壽三百歲,故宰我疑以問孔子,孔子曰:“人賴其利,百年而崩。人畏其神,百年而亡。人用其教,百年而移。故曰三百年。”《初學記》九。神農氏衰,黄帝修德化民,諸侯歸之。黄帝於是乃擾馴猛獸,與神農氏戰於阪泉之野,三戰而克之。又征諸侯,使力牧、神皇直討蚩尤氏,擒之於涿鹿之野,使應龍殺之於凶黎之丘①。凡五十二②戰而天下大服。或傳以為仙,或言壽三百歲。葬於上郡陽周之橋③山。《御覽》七十九。
①《史記》索隱作“穀”。
②一作“五”。
③一作“喬”。
居軒轅之丘,故因以為號。治五氣,設五量。及神農氏衰,黄帝修德撫民,諸侯咸去神農而歸之。黄帝於是乃擾馴猛獸,舆神農氏戰於阪泉之野,三戰而克之。又征諸侯,使力牧、神皇直討蚩尤氏,擒之於涿鹿之野,使應龍殺之於凶黎之丘。凡五十二戰而天下大服。《藝文類聚》十一。
聲禁重聲,衣禁重衣,食禁重味,居禁重室①。《路史·後紀》。黄帝夢大風吹天下之塵垢皆去,又夢人執千鈞之弩驅羊數萬群。帝寤而嘆曰:“風為號令,執政者也。垢去土,後在也②。天下豈有姓風名後者哉?夫千鈞之弩,異力也③。驅羊數萬群,能牧民為善者也④。天下豈有姓力名牧者哉?”於是依二占以求之⑤,得風后於海隅,登以為相。得力牧於大澤,進以為將。《五帝紀》正義。《御覽》三百九十七。
①按:此是黄帝之教。
②《御覽》作“解清治者”。
③《御覽》作“冀力能遠者也”。
④《御覽》作“是能善牧者也”。
⑤《御覽》作“二夢之占而求之”。
黄帝以風后配上臺,天老配中臺,五聖配下臺,謂之三公。其餘知天、規紀、地典、力牧、常先、封胡、孔甲等,或以為師,或以為將。《後漢·張衡傅》注。
黄帝四史官:沮誦、倉頡、隸首、孔甲。《小學紺珠》五。
黄帝有熊氏命雷公、岐伯諭經脈,旁通問難八十一,為《難經》。教制九針,著《内外術經》十八卷。《御覽》七百廿一。
岐伯,黄帝臣也。帝使岐伯嘗味草木,典主醫病,《經方》、《本草》、《素問》之書咸出焉。又。
黄帝五十年秋七月庚申,天大霧三日。帝遊洛水之上,見大魚,殺五牲以醮之,天乃甚雨,七日七夜,魚流,始得圖書,今《河圖視萌篇》是也。世傳大霧三日必有甚雨,自此始也。《初學記》六。《御覽》十,又十五,又八百七十二。
凡重霧三日必大雨,雨未降,不可冒行。《御覽》十五。
黄帝四妃,生二十五子①。元妃西陵氏女,曰螺祖,生昌意;次妃方雷氏女,曰女節,生青陽;次妃彤魚氏女,生夷鼓,一名蒼林;次妃嫫母,班在三人之下。《五帝紀》索隱。
①依《御覽》百卅五增此句。
黄帝於東海流波山得奇獸,狀如牛,蒼身,無角,能走出入水中則風雨,光如日月,其音如雷,名曰夔。黄帝殺之,以其皮為鼓,聲聞五百里。《御覽》五百八十二,又八百九十九。
黄帝服齋於中宫,坐於玄扈。洛上乃有大鳥,鷄頭、燕喙、龜頸、龍形、麟翼、魚尾,其狀如鶴,體備五色,三文成字,首文曰順德,背文曰信義,膺文曰仁智。不食生蟲,不履生草,或止帝之東園,或集阿閣。其飲食也,必自歌舞,音如簫笙①。《初學記》卅。
①《路史·後紀》曰:“今商之上洛南有玄扈山。”
黄帝時螾大如虹。《御覽》九百四十七。
宓犧為天子,都陳,征《禹貢》豫州之域。西望外方,東及明猪①。於周,陳胡公所封,故《春秋傳》“陳,太昊之墟也”。於漢屬淮陽,今陳國是也。神農氏亦都陳,又營曲阜,故《春秋》稱“魯大庭氏之庫”。黄帝都涿鹿,於《周官》幽州之域,在漢為上穀。而《世本》云“涿鹿在彭城”,今上穀有涿鹿縣及蚩尤城,阪泉地又有黄帝祠,皆黄帝戰蚩尤之虛也。或曰:黄帝都有熊,今河南新鄭是也。《御覽》百五十五。
①一作“渚”。《路史·後紀》三引作“明諸”。
或言故有熊氏之墟,黄帝之所都也。鄭氏徙居之,故曰新鄭矣。《水經·洧水》注。
炎帝自陳營都於魯曲阜。黄帝自窮桑登帝位,後徙曲阜。顓頊始都窮桑,徒商丘。窮桑在魯北,或云窮桑即曲阜也。又為大庭氏之故國,又是商奄之地。《周本紀》正義。
黄帝生於壽丘,在魯城東門之北。《後漢·郡國志》注。居軒轅之丘,於《山海經》云“此地窮桑之際,西射之南”是也。《周本纪》正義。
天子畿方千里曰甸服,甸服之内曰京師。《御覽》百五十五。
天子所宫曰都。又。
按《史記·五帝紀》索隱曰:“皇甫謐《帝王代紀》及孫氏注《系本》并以伏羲、神農、黄帝為三皇,少昊、高陽、高辛、唐、虞為五帝。”
帝王世紀第二 五帝
少昊帝,名摯,字青陽①,姬姓也。母曰女節。黄帝時有大星如虹,下流華渚。女節夢接意感,生少昊,是為玄囂。降居江水,有聖德,邑於窮桑,以登帝位,都曲阜,故或謂之窮桑帝。以金承土,故曰金天②,即圖讖所謂“白帝朱宣”者也。位在西方,主秋令,有光明,居小陰位③。故稱少昊,號金天氏。在位百年而崩。《御覽》七十九。
①《後漢·張衡傅》注引作“清陽”。
②四字據《五行大義》增。
③十四字亦據《五行大義》增。
葬於雲陽。《路史·後紀》。
少昊樂曰九淵。又。
少昊乃方雷氏所生。《五帝紀》集解。
少昊邑於窮桑,都曲阜,故或謂之窮桑帝。地在魯城北。《後漢·張衡傅》注。
少昊氏自窮桑登位,故《春秋傳》曰“世不失職,遂濟窮桑”。登帝位在魯北,後徙曲阜。於周為魯,在《禹貢》徐州蒙羽之野,奎婁之分,降婁之次。周以封伯禽,故《春秋傅》曰“命伯禽而封少昊之墟”,是以《書序》“魯公伯禽宅曲阜”是也。《御覽》百五十五。
帝顓頊高陽氏,黄帝之孫,昌意之子,姬姓也。母曰景僕,蜀山氏女,為昌意正妃,謂之女樞。金天氏之末,瑶光之星貫月如虹,感女樞幽房之宫,生顓頊於若水。首戴干戈,有聖德。父昌意雖黄帝之嫡,以德劣,降居若水為諸侯。及顓頊,生十年而佐少昊,十二年而冠,二十年①而登帝位。平九黎之亂,以水承金,位在北方,主冬。以水事紀官,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北正黎司地以屬民,於是民神不雜,萬物有序。始都窮桑,後徙商丘。命飛龍效八風之音,作樂五英②,以祭上帝。納勝墳氏女娽③,生老童,有才④子八人,號八凱。顓頊在位七十八年,九十八⑤歲,歲在鶉火而崩。葬東郡頓丘廣陽里。《藝文類聚》十一。《初學記》九。《御覽》七十九。《禮記·月令》正義《五行大義》。
①《御覽》一本作“二十二”者,非。
②《御覽》作“音”,依《藝文》改。
③原注:“音禄”。
④一作“材”。
⑤本作“一”,依《史記》集解改。
顓頊氏自窮桑徙商邱,於周為衛,在《禹貢》冀州太行之東北,逾常山,及兖州桑土①之野,營室東壁之分,豕韋之次。故《春秋傳》曰:“衛,顓頊之墟也,謂之帝丘。”今東郡濮陽是也。《御覽》百五十五。
①《路史·後紀》作“廣桑”。
帝嚳高辛氏,姬姓也。其母不見①。生而神異,自言其名曰“夋”。②駢齒有聖德,能順三辰。四字據《五行大義》增。年十五而佐顓頊,三十登帝位,都亳。以木承水。以五行名官③,故以句芒為木正,祝融為火正,蓐收為金正,玄冥為水正,后土為土正。是五行之官分職而治諸侯,於是化被天下,遂作樂六莖以康帝位。世有才子八人,號曰八元。亦納四妃,卜其子皆有天下。元妃有邰④氏女,曰姜螈,生後稷;次有娀氏女,曰簡狄,生卨;次陳鋒⑤氏女,曰慶都,生放勛;次娵訾氏女,曰常儀,生帝摯。帝嚳在位七十五年,⑥年百五歲而崩,葬東郡頓丘廣陽里。⑦《御覽》八十。
①按:言其母姓字不見也。《初學記》九及《御覽》一本“見”作“覺”,非。
②亦作“逡”,《五行大義》亦同。
③九字依《五行大義》增。《御覽》作“以人事紀官”。
④《御覽》作“台”,依《詩·生民》正義改。
⑤《御覽》作“豐”,依《詩》正義改。
⑥《史記》集解、《藝文類聚》引作“七十年”。
⑦原注:“陶弘景云:在位六十三年,年九十二。”
簡狄剖背生契。《詩·生民》正義。
帝嚳氏都亳,今河南偃師是也。《禹貢》外方之城嵩之北。或言在梁,非也。《御覽》百五十五。
帝摯之母,於四人之中其班最下,而摯年兄弟最長,故得登帝位,封異母弟放勛為唐侯。摯在位九年,政軟弱,而唐侯德盛,諸侯歸之。摯服其義,乃率其群臣造唐朝而致禪,因委心①願為臣。唐侯於是知有天命,乃受帝禪,而封摯於高辛氏。事不經見,漢故議郎東海衛宏所傳云爾。《御覽》八十。
①一作“因委至心”。
帝堯陶唐氏,伊①祁姓也。母曰慶都,孕十四月而生堯於丹陵②,名曰放勛。烏庭荷③勝,眉有八采,豐下銳上④。或從母姓伊耆⑤氏。年十五而佐帝摯,受封於唐,為諸侯。身長十尺。嘗夢攀天而上之,故年二十而登帝位。以火承木,都平陽。置敢諫之鼓,天下大和。命羲和四子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掌四岳⑥。諸侯有苗氏處南蠻而不服,堯征而克之於丹水之浦,乃以尹壽、許由為師,命伯夔放山川溪谷之音⑦,作樂《大章》。天下大和,百姓無事,有八十老人擊壤於道⑧,觀者嘆曰:“大哉!帝之德也。”老人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何力於我哉!”於是景星曜於天,甘露降於地,朱草生於郊,鳳皇止於庭,嘉禾孳於畝,澧泉湧於山。有焦僥氏⑨來貢没羽,厨中自生肉脯⑩,如翣形,摇鼓自生風,使食物寒而不臭,名曰翣脯11。又有草夾階而生,隨月生死,王者以是占日月之數,惟盛德之君應和而生,故堯有之,名曰蓂莢,一名歷莢。始封稷、契、咎、繇,褒進伯禹,納舜於大麓。後年二月,又率群臣刻璧為書,東沉於洛12,言天命當傳舜之意,今《中候運衡》之篇是也13。舜攝政二十八年,堯與方回遊陽城14而崩,《尚書》所謂“二十有八載,放勳乃殂落”是也15。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凡堯即位九十八年。墨子以為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堯取散宜氏女,曰女皇16,生丹朱。又有庶子九人,皆不肖,故以天下命舜。又。
①此字據《初學記》增。
②《尚書·序》正義引此云:“慶都觀河。遇赤龍,晻然陰風,感而有孕,十四月而生堯。”《藝文》一卷引此云:“堯母慶都生而神異,常有黄雲覆其上。”
③《藝文》十一引作“河”。
④十二字依《初學記》增。
⑤《初學記》作“祁”。
⑥《藝文類聚》十一引作“分掌四時方岳之職,故名曰四岳也。”
⑦按:放讀為依放之放。一作“訪”者,誤。
⑧《路史•後紀》十一引作“八九十老人擊壤,歌於康衢”。
⑨《藝文》“氏”作“民”。“於是景星”以下,依《藝文類聚》十一增。
⑩《藝文》、《初學記》并引有“其薄”二字。
11《御覽》九引作“堯時厨中自生肉脯中自生肉脯,薄如翣,摇則生風”。又引“翣脯”作“翣膊”。
12於洛,《藝文》引作“洛水”。
13《初學記》九引作“堯率諸侯群臣沉璧於洛河,受圖書。今《尚書中候握河紀》之篇是也”。
14當作“城陽”。
15按:《説文》引《虞書》曰“放勛乃殂”,此許氏據《書》古文也,《世紀》正同。東晉古文作“帝乃殂落”。
16《御覽》百卅五引作“女瑩”。
凡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乃殂。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葬於濟陰之成陽西北,是為穀林。堯取富①宜氏女日女皇,生丹朱。又有庶子九人,皆不肖,故以天下命舜,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禄永終。”及堯三年喪畢,舜踐天子位。《藝文類聚》十一。
①誤。
堯初生時,其母在三河①之南,寄於伊長孺之家,故從母居為姓也。《五帝紀》索隱。
①本作“阿”,依《册府》二改。
堯流共工於幽州以竄北狄,遷三苗於三危以竄西戎,放驩兜於崇山以竄南蠻,殛鯀於羽山以竄東夷。《五行大義》五。
堯時有草夾階而生,每月朔日生一莢,至月半則生十五莢,至十六日後日落一莢,至月晦而盡。若月小,餘一莢厭而不落①。王者以是占歷。唯盛德之君,應和氣而生。以為堯瑞,名曰蓂莢,一名歷莢,一名瑞草②。《御覽》四。
①四字依《藝文》四卷、《初學記》四卷增。
②《初學記》一引作“仙茅”。
堯以甲申歲生,甲辰即帝位,甲午征舜,甲寅舜代行天子事,辛巳崩。年百十八,在位九十八。《五帝紀》集解。
堯葬穀林,穀林即城陽。堯都平陽,於《詩》為唐國。又。
堯葬濟陰成陽西北四十里,是為穀林。墨子以為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北教八狄。道死,葬蛩山之陰。《山海經》曰:“堯葬狄山之陽,一名崇山。”二說各殊,以為成陽近是堯冢也。①《水經·瓠子河》注。
①餘按:小成陽在成陽西北半里許,寳中俗喭以為囚堯城。士安蓋以是為堯冢也。
帝堯氏始封於唐,今中山唐縣是也,堯山在焉。唐水在西北,入唐河。南有望都縣,山即堯母慶都之所居也。①相去五十里。都山一名豆山,北登堯山,南望都山,故名其縣曰望都。而《地理志》堯山在唐南山中,張晏以堯山實在唐北。《地理志》堯之都後徙涿鹿,《世本》云“在彭城南”,今上穀郡北自有彭城,非宋彭城也。後又徙晉陽,今太原縣是也。於《周禮》在并州之域。及為天子,都平陽,《詩》於風為唐國,武王子叔虞封焉,更名唐。故吴季札聞唐之歌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②《後漢·郡国志二》注。《御覽》百五十五。
①《御覽》八十引作“堯山在北,唐水在西北,入河。南有望都縣,有都山,即堯母慶都之所居也”。
②又百六十三引云“帝堯始封於唐,又徙晉陽。及為天子,都平陽。平陽即今晉陽,晉陽即太原也”。
《水經·滱水》注曰:“應劭《地理風俗記》曰‘唐縣西四十里得中人亭’,今於此城取中人鄉,則四十也。唐水在西北入滱,與應符合。又言‘堯山者在南’,則無山以擬之為非也。闞駰《十三州志》曰‘中山治盧奴,唐縣故城在國北七十五里’。 駰所說北,則非也。《史記》曰‘帝嚳氏没,帝堯氏作,始封於唐’。望都縣在南,今此城南對盧奴故城,自外無城以應之。考古知今,事義全違。俗名望都故城,則八十許里①,距中山城則七十里,驗途推邑,宜為唐城。城北去堯山五里,與七十五里之說相符。然則俗謂之都山即是堯山,在唐東北望都界。皇南謐曰‘堯山一名豆山’②,今山於城北如東,嶄絶孤峙,虎牙桀立。山南有堯廟,是即堯所登之山者也。《地理志》曰‘堯山在南’,今考此城之南,又無山以應之,是故先後論者,咸以《地理志》之說為失。又即俗說以唐城為望都城者,自北無城以擬之。假復有之,途程紆遠,山河之狀,全乖古證,傳為疏罔。是城西北,豆山西足,有一泉源,束北流徑豆山下,合蘇水,亂流轉注,東入滱。是豈唐水乎?所未詳也。又於是城之南如東十餘里有一城,俗謂之高昌縣城,或望都之故城也。縣在唐南,皇甫謐曰‘相去五十里’,稽諸城地,猶十五里,蓋書誤耳。此城之東,有山孤峙,世以山不連陵,名之曰孤山。孤、都聲相近,疑即所謂都山也。《帝王世紀》曰‘堯母慶都所居,故縣目曰望都’。張晏曰‘堯山在北,堯母慶都山在南,登堯山見都山,故望都縣以為名也’”。
①原校此句上有脱。
②與《郡國志》注及《御覽》所引異。
舜,姚姓也,其先出自顓頊。顓頊生窮蟬,窮蟬有子曰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有子曰橋牛,橋牛生瞽瞍,妻曰握登,見大虹意感而生舜於姚墟,故姓姚。目重瞳,故①名重華,字都君。龍顔大口,黑色,身長六尺一寸,有聖德。始遷於負夏,販於頓丘,債②於傅虚。家本冀州,每徙則百姓歸之。其母早死,瞽瞍更娶,生象。象③傲,而父頑母嚣,咸欲殺舜。舜能和諧,大杖則避,小杖則受。年二十,始以孝聞。堯以二女娥皇、女英妻之。見舜於貳宮,設饗禮,迭為賓主。南面而問政,然後賜以絺衣琴瑟,築宫室,封之於虞。④命為司徒太尉,試以五典,有大功二十⑤。夢眉長與髮⑥等。堯乃賜舜以昭華之玉,老而命舜代己攝政。明年正月上日,始受終於文祖,以⑦太尉行事。舜攝政二十八年而⑧堯崩,三年喪畢,舜年八十一⑨。以仲冬甲子,月次於畢,始即真。改正朔⑩,以土承火,色尚黄。11《尚書中候》所謂“建黄授正改朔”12。乃詢四岳,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東巡狩,登泰山,觀河渚,受圖書。褒賜群臣,尊任伯禹、稷、契、皋陶、伯益地。有苗氏負固不服,禹請征之,舜曰:“我德不厚而行武,非道。吾前教由未也13。”乃修教。三年,執干戚而舞之,有苗請服14。立誹謗之木,申命九官十二牧,及殳斨、朱虎、熊羆等二十五人。三載一考績,黜陟幽明。禹為司空,功被天下。棄為后稷,播時百穀。契為司徒,敬敷五教。皋繇為士,典刑惟明。倕為共工,莫不致力。益為朕虞,庶物繁植。伯夷為秩宗,三禮不闕。夔為樂正,神人以和。龍為納言,出内惟允15。於是俊乂在官,群後德讓,百僚師師。以五采章施於五色為服,以六律五聲協治。治用之和,烝民乃粒。萬邦作乂,庶績咸熙。乃作大韶之樂,簫韶九成,鳳皇來儀,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故孔子稱“韶盡美矣,又盡善也”。景星曜於房,群瑞畢臻,德被天下16。初,舜既踐帝位,而父瞽瞍尚存,舜常戴17天子車服而朝焉。天下大之,故曰大舜。都平陽,或云18蒲坂潙汭。嬪於虞,故因號有虞氏19。有二妃20,元妃21娥皇無子,次妃女英生商均,次妃登22比氏生二女,宵明燭光。有庶子八人皆不肖,故以天下禪禹。舜年八十一即真,八十三而薦禹,九十五而使禹攝政,攝五年有苗氏叛,南征,崩於嗚條,年百歲。23
①四字據《藝文》十一及《五行大義》增。
②一作“責”。
③《初學記》九不重“象”字。
④十五字依《御覽》八百十九所引增。又《路史•後紀》引《世紀》云:“賜之絺衣舆琴,為築宫室,封之虞土。”
⑤《藝文》十一引此云:“試以五典,遂舉八凱,使佐後土,以揆百事。舉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舜於是有大功二十。”《初學記》九引此云:“堯於是乃命舜為司徒太尉,試以五典。舉八元、八凱,四惡除而天下咸服。遂納於大麓,烈風雷雨弗迷。堯乃命舜代己攝政。”
⑥《册府》作“須”。
⑦依《初學記》增。
⑧八字依《初學記》增。
⑨五宇依《初學記》增。
⑩按:《御覽》《初學記》所引俱無此三字,據《文選•永明策秀才文》注所引增。《堯典》“正月上日”,鄭注日:“帝王易代,莫不政正建朔。堯正建丑,舜正建子。此時未改堯正,故云正月上日。即政改堯正,故云月正元日。”此云仲冬,正是建子月,與鄭說合。王肅以為自夏已上皆以建寅為正,其後偽造古文,孔傳亦同肅説。後人欲以《世紀》附合偽《書》,遂删此語耳。
11《初學記》引此,下有“以正月元日格於文祖,申命九官十二牧,以禹為司徒”廿一字。按:以正月元日與仲冬甲子為二事,不合經義,誤也。
12十二字亦據《文選》注所引增。
13“由”通“猶”。
14按:此本《韓子·五蠹篇》,不用晚出《大禹謨》。
15“禹為司空”已下七十三字依《藝文》十一增。
16《藝文》作“群瑞畢致,地出乘黄,舜於是德被天下”。
17當作“載”。
18一作“營”。
19按:《水經•河水三》注引皇甫謐云“纳二女於潙水之汭”,又《書·堯典》正義引皇甫謐云“堯以二女妻舜,封之於虞。今河東太陽山西虞地是也”。
20當作“三”。
21《檀弓》正義引作“長妃”。
22當作“癸”。
23按:馬、鄭《古文尚書》“舜生三十,征庸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鄭注:“舜生三十,謂生三十也。登庸二十,謂歷試二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謂攝位至死為五十年,舜年一百歲也。”東晉古文作“舜生三十征庸,三十在位”,偽孔傳謂舜壽一百十二歲。士安不用孔説,知未見東晉古文也。
殯以瓦棺,葬蒼梧九疑山之陽。是為零陵,謂之紀市。在今營道縣,下有群象為之耕。《御覽》八十一。
耕於歷山之陽,耕者讓畔。漁於雷澤,漁者讓淵。陶於河濱,陶者器不窳①。《初學記》九。
①按:《初學記》引此在“娥皇女英妻之”句下,恐非。
鄭玄曰:“歷山在河東,今有舜井。”皇甫謐或言“今濟陰歷山是也。與雷澤相比。”《水經·瓠子河》注。
言陶於河濱,即《禹貢》所謂陶丘。今濟陰定陶之西南陶丘亭是也。《詩·魏譜》正義。
瞽瞍之妻曰握登,生舜於姚墟,故姓姚氏。堯求賢而四岳薦舜,堯乃命於順澤之陽。《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
漢中成固,姚墟在西北,有舜祠。《後漢·郡國志》注。
負夏,衛地。《水經·泗水》注。
潙水在河東虞縣歷山西汭水涯也。猶洛汭、渭汭然也。《五帝紀》索隱。
舜殯於虞,虞城是也。亦謂吴城。《史記》秦昭王伐魏取吴城,即此城也。《後漢·郡國志》注。
長沙下隽羅有黄陵亭。①又。
①《湘中記》亦云“二妃之神”。
舜彈五弦琴,歌南風曰:“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人①之愠兮。”《御覽》九。
①《初學記》一引作“民”。
舜恭己無為,歌南風之詩,詩曰;“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人之財兮。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人之愠兮。”《御覽》五百七十一。
西王母慕舜德,來獻白環及玦,并貢益地圖。《初學記》廿。《御覽》六百廿一。
舜所都也,或言蒲坂,或言平陽及潘者也。今城中有舜廟。①《水經·河水四》注。《路史·後紀》十二。
①按:《水經注》舊本“潘”作“潠”,戴校改與《路史》同。
帝舜其所營都,或言蒲阪,即河東縣。《御覽》百五十五。
帝王世紀第三 夏
伯禹,夏後氏,姒姓也。其先出顓頊。顓頊生鯀,堯封為崇伯,納有莘氏女,曰志,是為修己①。山行②,見流星貫昴,夢接意感③,又吞神珠薏苡,胸坼而生禹於石紐④。虎鼻大口,兩耳參鏤⑤,首戴鈎⑥,胸有玉斗,足文履己⑦,故名文命,字高密。身長九尺二寸⑧。長於西羌,西夷人也。禹未登用之時,父既降在匹庶,有聖德,夢自洗於河,觀於河,始受圖,括地象也。圖言治水之意,四岳舉之,舜進之堯,堯命為司空。繼鯀治水,乃勞身涉勤⑨,不重徑尺之璧而愛日之寸陰,故世傳禹病偏枯,足不相過,至今巫稱禹步是也⑩。又于足胼胝,納禮賢士,一沐三握髮,一食三起11飧。堯美其績,乃賜姓姒氏,封為夏伯,故謂之伯禹。天下宗之,謂之大禹。年二十始用,三十二而洪水平,年百歲崩於會稽,因葬會稽山陰縣之南。今山上有禹冢并祠,下有群鳥耘田12。《御覽》八十二。
①“其先出顓頊”已下依《初學記》增。《史記·夏本紀》索隱曰:“皇甫謐云:‘鯀,帝顓頊之子,字熙。’又《連山易》云:‘鯀封於崇。’故《國語》謂之‘崇伯鯀’。《系本》亦以鯀為顓頊子。《漢書·律歷志》則云:‘顓頊五代而生鯀’。按:鯀既事堯,與舜代系懸殊。舜即顓頊六代孫,則鯀非顓頊子。蓋班氏之言,近得其實。”
②依《藝文》十增。
③《藝文》作“意感慄然”。
④按:《蜀志·秦宓傳》注引《世紀》曰:“鯀納有莘氏女曰志,是為修己。上山行,見流星貫昴,夢接意感,又吞神珠,臆圮胸坼,而生禹於石紐。”又引譙周《蜀本紀》曰:“禹本汶山廣柔縣人也,生於石紐,其地名刳兒坪。見《世帝紀》。”
⑤一作“漏”。
⑥原注:“鈎,鈐。”
⑦《御覽》三百七十二引作“大禹右足文履己字”。
⑧《初學記》十九、《御覽》三百七十七并作“九寸”。
⑨一作“勤苦”。
⑩一本無“故世傅”已下十九字。《世說注》上之上有此語。
11一作“吐”。
12原注:“修紀或云修己,未詳。”
堯命以為司空,繼鯀治水,十三年而洪水平。堯美其績,乃賜姓姒氏,封為夏伯,故謂之伯禹。及堯崩,舜複命居故官。禹年七十四,舜始薦之於天。薦後十二年舜老,始使禹代攝行天子事。五年舜崩,禹除舜喪,明年始即真。以金承土,都平陽,或都安邑。年百歲,崩於會稽。始納塗山氏之女,生子啟,即位。《初學記》九。
夏禹時,渠搜國來獻褐裘也。《御覽》六百九十四。
禹鑄鼎於荆山,在馮翊懷德之南,今其下有荆渠也。《後漢•郡国志》。《長安志圖》十九。
今九江當塗有禹廟。《夏本紀》索隱。
禹會塗山,揚州之域。當塗縣有禹聚。《初學記》八。
禹葬,衣衾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繃之。下不及泉,上不通臭。既葬,以餘壤為壠,若參耕之畝。《藝文》十一。《御覽》卅七。
《連山易》曰:“禹娶塗山之子,名曰攸,生餘。”①《玉海》卅五。
①按:《北史》稱劉炫僞造《連山易》、《魯史記》,則《世紀》引《連山易》者,係劉氏後人竄入,以文其偽。與《世紀》引晚出古文《書》一例。
禹始納塗山氏曰女媧①,合婚於台桑。有白狐九尾之瑞至,是為攸女②。故《連山易》曰“禹娶塗山之子,名曰攸女,生啟”是也③。《御覽》百卅五。
①有誤。
②有誤。
③《路史·後紀》十三云:“《世本》、《世紀》皆作女嬌,《帝系》作女憍。”
皋陶生於曲阜。曲阜,偃地,故帝因之,而以賜姓曰偃。堯禪舜;命之作士。舜禪禹,禹即帝位,以咎陶為賢,薦之於天。將有禪之意,未及禪,會皋陶卒。《夏本紀》正義。
皋陶卒,葬之於六。禹封其少子於六,以奉其祀。六故城在今壽州安豐縣南也。《後漢·張衡傳》注。
啟升後,十年,舞九韶。三十五年,征河西①,《御覽》八十二。
①按此條當有誤。
帝啟,一名建,一名余。德教施於四海,貴爵而尚齒。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在位九年,年八十餘而終。又。
鄠有甘亭,在縣南。夏啟伐扈,大戰於甘。《後漢·郡國志一》注。
有扈與夏同姓。《書·甘誓》正義。
夏啟元年甲辰,十年癸丑崩。《夏本紀》集解。
《後漢·郡國志》:“潁川陽翟,禹所都,有鈞臺。”注:“《左傳》曰:‘夏啟有鈞臺之享。’杜預曰:‘有鈞臺陂。’《帝王世紀》曰:‘在縣西。’”
太康無道,在位二十九年,失政而崩。《御覽》八十二。
太康失國,兄弟五人須於洛汭,號五觀也。《夏本紀》索隱。
《水經·巨洋水》注:“《國語》曰:啟有五觀,謂之姦子。五觀,蓋其名。所處之邑,其名曰觀。皇甫謐曰:衛地。”
夏相徙帝丘,依同姓之諸侯於斟尋氏①。即《汲家書》云“相居斟灌”也。《水經·巨洋水》注。
①戴案:“帝”近刻作“商”,“斟”下衍“灌斟”二字,并誤。
帝相,一名相安。自太康已來,夏政凌遲,為羿所偪①,乃徙②商③丘,依同姓諸侯斟灌氏、斟尋氏。羿遂襲帝號為羿帝。《御覽》八十二。
①《後漢·桓帝紀》注作“逐”。
②《後漢》注作“都”。
③當作“帝”。
帝羿有窮氏,未聞其姓何先。帝嚳以上,世掌射正。至嚳,賜以彤弓素矢,封之於鉏,為帝司射,歷虞、夏。羿學射於吉甫,具臂長,故以善射聞。及夏之衰,自鉏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伐夏篡。帝相徙於商丘,依同姓諸侯斟寻。羿恃其善射,不修民事,淫於田獸,棄其良臣武羅、伯因、熊髠、尨圉而信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讒子,伯明后以讒棄之,而羿以為己相。寒浞殺羿於桃梧,而亨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之,死於窮門。浞遂代夏,立為帝。寒浞襲有窮之號,因羿之室,生奡及豷。奡多力,能陸地行舟。使奡帥師滅斟灌、斟尋,殺夏帝相,封奡於過,封豷於戈。恃其詐力,不恤民事。初,奡之殺帝相也,妃仍氏女曰后緡,歸有仍,生少康。初,夏之貴臣曰靡,事羿,羿死,逃於有鬲氏,收斟寻二國餘燼,殺寒浞,立少康,滅奡於過,后杼滅豷於戈,有窮遂亡也。《夏本纪》正義。
羿有窮氏,未聞其姓,其先帝嚳。以世掌射故,於是加賜以弓矢,封之於鉏,為帝司射,歷唐及虞、夏。至羿,學射於吉甫。其臂左長①,故亦以善射聞。與吴賀北游,使羿射雀左目,羿引弓射之,誤中右目。羿俯首而愧,終身不忘。故羿善射至今稱之。及有夏之衰,羿自鉏遷於窮石,因夏民之不附以代夏政,偪篡帝位,故號有窮氏。《御覽》八十二。
①一本無“臂”字,“左”作“佐”。
寒浞有窮氏既篡羿位,複襲有窮之號。浞因羿之室,生奡及豷。奡多力,能陸地蕩舟。浞使奡率師滅斟灌、斟尋氏,殺夏帝相。封奡於過,封豷於戈。恃其詐力,不恤民事。初,奡之殺帝相也,妃有仍氏女曰后緡,方娠,逃出自竇,歸於有仍,生少康焉。初,夏之遺臣曰靡,事羿,羿死,逃奔有鬲氏,收斟灌、斟尋二國餘燼,殺寒浞,立少康。又。
帝杼,一號后杼①。或曰公孫曼。能率禹之功,夏人報祭之。在位十七年。又。
①一作“帝宁,一號后予”。
帝芬,一名帝槐,或曰祖武。在位二十六年。又。
帝芒,一名和,或曰帝芒。又。
帝泄,一名帝世,或曰泄宗。在位十六①年。又。
①《路史·後紀》引作“二十九”
帝不降,一名帝降,或曰北成①。
①原注:“北”字或作“江”字。又。
帝扃,一名帝禺,或曰高陽。在位二十二①年。又。
①一作“一”。
帝厪,一名頊①,或曰東②江。在位二十年。又。
①《路史》引作“頓”。
②一作“董”。
《水經·河水五》注:“《吕氏春秋》曰:‘夏后氏孔甲田於東陽萯山,遇大風雨,入於民室。’皇甫謐《帝王世紀》以為即東首陽山也。蓋是山之殊目矣。”
帝皋,一名皋苟。又。
《史記·夏本紀》:“帝發崩,子帝履癸立,是為桀。”索隱曰:“按《系本》帝皋生發及桀。此以發生桀,皇甫謐同。”
帝桀淫虐有才,力能伸鈎索鐵。手能搏熊①虎。多求美女,以充後宫。為瓊室瑶臺,金柱三千。始以瓦為屋.以望雲雨。大進侏儒倡優,為爛漫之樂,設奇偉之戲②,縱靡靡之聲。日夜與妹喜及宫女飲酒,常置妹喜於膝上。妹喜好聞裂繒之聲,為發繒裂之,以順適其意。以人駕車,為③肉山脯林,以酒為池④,使可運舟⑤,一鼓而牛飲者三千餘人,醉而溺水。以虎入市,而視其驚⑥。伊尹舉觴造桀,諫曰:“君王不聽群臣之言,亡無日矣。”桀聞言,乃啞然嘆⑦曰:“子又袄言矣。天之有日,由⑧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也。”⑨兩日鬬蝕,鬼呼於國,桀醉不寤。湯來伐桀,以乙卯日戰於鳴條之野。桀未戰而敗績,湯追至大涉,遂禽桀於焦,放之歷山。乃與妹喜及諸嬖妾同舟浮海,奔於南巢之山而死。又。
①一無“熊”字。
②一作“器”。
③“為”字依五十七卷增。
④本作“以為酒池”,依五十七卷改。
⑤依五十七卷增此句。
⑥一作“警”。
⑦一作“啸”。
⑧通“猶”。
⑨按:此引伏生《尚書大傳》語而不用偽孔。
《伊訓》曰:“造攻自鳴條,朕哉自亳。”又曰:“夏師敗績,乃伐三朡。”《湯誥》曰:“王歸自克夏,至於亳”②。三朡在定陶,於義不得在陳留與東夷也。今安邑見有鳴條陌、昆吾亭。《書·湯誓》正義。
①按:此當作“《書序》曰: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方與下文“又曰夏師敗績,乃伐三朡”相接。蓋“夏師敗績”云云,亦是《序》,後人强以僞《書》竄改《世紀》而忘《伊訓》無“夏師”云云八字也。
②按:此十一字意更不屬,亦妄增。
桀敗於嗚條之野。案:《孟子》“舜卒嗚條”,乃在東夷之地,或言陳留平丘,今有嗚條亭在安邑之西。《御覽》百九十四。
河東安邑縣西有嗚條陌,湯伐桀,戰昆吾亭。《後漢·郡國志》注。
夏鯀封崇伯,故《春秋傳》曰“謂之有崇伯鯀”。國在秦、晉之間,《左氏傳》曰“趙穿侵崇”是也。禹受封為夏伯,在《禹貢》豫州外方南,角亢氐之分,壽星之次。於秦、漢屬潁川,本韓地,今河南陽翟是也。受禪都平陽,或在安邑,或在晉陽。於漢,平陽、安邑皆屬河東。晉陽屬太原,太原在冀州太行恒山之西。太原太岳之野,參伐之分,實沈之次。於周為晉,今司隸并州之域也。相徙商丘,於周爲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是也。少康中興,復還舊都,故《春秋傳》曰“復禹之迹,不失舊物”是也。《世本》又言“夏后居陽城”本在大梁之南,於戰國,大梁魏都,今陳留浚儀是也。按經傳曰,夏與堯舜同在河北冀州之域,不在河南也。故五子歌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亂其紀綱,乃底滅亡。”①言自禹至太康,與唐、虞不易都域也。然則居陽城者,自為禹避商均時,非都也。故《戰國策》稱“桀之居,左天門之險,右天溪之陽。成皋在其北,伊、洛在其南”。吴起對魏武侯,亦言“桀之居,左河、濟,右泰、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按《地理志》上黨商都有天井關,即天門也。有羊腸坂,在太原晉陽西北九十里,為通西上郡關,即吴起之所云也。洛皆在②陽城,非都審矣。《御覽》一百五十五。
①按:此廿五字當删。《夏本紀》“兄弟五人須於洛汭”,索隱引皇甫謐云:“號五觀也。”謐苟據東晉古文,不得以五子為五觀矣。臣上文既“按經傅曰夏與堯舜同在河北”,不必又引五子歌也。惠定宇按《晉書》謂謐之外弟天水梁柳傳《古文尚書》,謐嘗見之,故《五子之歌》等採入《世紀》。孔穎達《尚書正義序》云:“晉世皇甫謐獨得其書,載於《帝紀》,其後傳授始可詳焉。”翔鳳按:士安於古書真僞最為詳慎,如王肅之《家語》、束皙所得之《竹書紀年》未始苟且雷同,豈有反引後出之書?决無是理,正是梁柳輩所附益矣。
②下當有脱文。
禹避商均浚儀。《後漢·郡國志》注。
禹自安邑都晉陽,至桀徙都安邑。至周成王時以封弟叔虞,是為晉侯。《御覽》一百六十三。
自禹至桀并數有窮,凡十九王,合四百三十二年。禹一,啟二,太康三,仲康四,相五,羿六,寒浞七,少康八,杼九,槐十,芒十一,泄十二,降十三,扃十四,厪十五,孔甲十六,皋十七,發十八,桀十九。《初學記》九。
帝王世紀第四 殷商
简翟浴玄丘之水,燕遺卵,吞之,剖背生契。《御覽》三百七十一。
有燕飛而遺卵,簡翟與妹競取,覆以玉筐。又八百五。
殷出帝嚳,子姓也。主癸之妃曰扶都,見白氣貫月,意感,以乙日生湯,故名履,字天一,是謂成湯帝。豐下銳上,皙而有髯,倨身而揚聲。長九尺,臂四肘。有聖德,諸侯不義者,湯從而征之。將伐桀,先滅韋、顧、昆吾,遂戰於嗚條之野。桀奔於南巢之山,湯乃即天子之位。以水承金,始居亳。為天子十三年,年百歲而崩。湯娶有莘氏女為正妃,生太子丁、外丙、仲壬。太子早卒,外丙代立。《初學記》九。
成湯,一名帝乙。豐下銳上,指有胼,倨身而揚聲。長九尺,臂四肘。有聖德,諸侯有不義者,湯從而征之,誅其君,吊其民,天下咸服①。故東征則西夷怨,南征則北狄怨,日:“奚為而我後②?”故《仲虺誥》曰“徯我后,后來其蘇”也③。凡二十七征,而德施於諸侯焉。有出見羅者方祝曰;“從天下者,從地出者,四方來者,皆入吾網。”湯曰:“嘻!盡之矣。”乃命解其三面而置其一面,更教之祝曰④:“欲左者左,欲右者右,欲高者高,欲下者下。吾取其犯命者。”漢南諸侯聞之,咸曰:“湯之德至矣!澤及禽獸,况於人乎?”一時歸者三十六國⑤。及夏桀無道,湯使人哭之,桀囚湯⑥於夏台而後釋之。⑦諸侯咸叛桀附湯,同日職貢者五百國,三年而天下悉服。湯即天子位,遂遷九鼎於亳,至大坰而有慚德⑧。湯自伐桀後,大旱七年,洛川竭,使人持三足鼎祝於山川,曰:“欲不節邪?使民疾邪?苞苴行邪?讒夫昌邪?宫室榮邪⑨?女謁行邪?何不雨之極也?”殷史卜曰:“當以人禱。”湯曰:“吾所請雨者,民也。若必以人禱,吾請自當。”遂齊戒翦髮斷爪,以已為牲,禱於桑林之社⑩,曰:“唯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於皇天后土曰:萬方有罪,罪在朕躬。朕躬有罪,無及萬方。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言未已而大雨至,方數千里11。《御覽》八十三。
①“服”,一本作“悦”。《藝文》十二亦作“說”。
②《藝文》作“後我”。
③此十三字後人竄入,《藝文》引此亦無此十三字。
④《御覽》九百四十八引此,下有“昔蛛蝥作罔,令人學結”九字。
⑤自“有出見羅者”至此,并依《藝文》所引增。
⑥《藝文》引“湯”下有“使”字。
⑦《夏本紀》“夏台”,索隱:“皇甫謐云:地在陽翟。”
⑧此十八字據《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所引增入。下尚有脱文。
⑨《後漢·鍾離意傅》、《周舉傳》注引此,“營”并作“榮”。
⑩《御覽》五十五引作“桑林之野”,《後漢·鍾離意傅》注引“以己為犧牲,禱於桑林之社,以六事自責。”
11按:此採《墨子》及《吕氏春秋》而不用東晉古文《湯誥》,知士安所未見也。
湯思賢,夢見有人負鼎抗俎對己而笑,寤而占曰:“鼎為和味,俎者割截,天下豈有人為吾宰者哉?”初,力牧之後曰伊摯,耕於有莘之野,湯聞,以幣聘,有莘之君留而不進,湯乃求婚於有莘之君,有莘之君遂嫁女於湯,以摯為媵臣。至亳,乃負鼎抱俎見湯也。《御覽》三百九十七。
伊摯豐下銳上,色黑而短,僂身而下聲,年七十而不遇。湯聞其賢,設朝禮而見之。摯乃説湯,致於王道。《後漢·馮衍傳》注。
太甲反位,又不怨,故更尊伊尹曰保衡,即《春秋傳》所謂“伊尹放太甲,卒為明王”是也。太甲修政,殷道中興,號曰太宗。《孔叢》所謂“憂思三年,追悔前愆,起而即政,謂之明王”者也。①一名祖甲,享國三十三年,年百歲②。《御覽》八十三。
①按《孔叢》以下廿二字於上下文皆不屬,且重《春秋傅》語。《孔叢》之出,更在東晉古文之後,士安必未見,斷為竄入。
②按:此用《書》今文家言,以《無逸篇》祖甲為太甲。
桐宫,蓋殷之墓地。有離宫可居,在鄴西南。又。
伊尹,力牧之後,生於空桑。《殷本紀》索隱。
伊尹名摯,為湯相,號阿衡。年百歲卒,大霧三日,沃丁以天子禮葬之。《史記·殷本紀》集解。
帝沃丁八年,伊尹卒,年百有餘歲。天霧三日,沃丁葬以天子之禮,祀以太牢,親自臨喪三年①,以報大德焉。《水經·泗水》注。《書·沃丁序》正義。《御覽》十五。
①《御覽》八十三引作“資之三年”。
帝祖乙以乙日生,故謂之帝乙。孔子所謂“五世之外,天之錫命疏,可同名”者也。是以祖乙不為諱,蓋殷禮也。《御覽》八十三。
帝盤庚徙都殷,始改商曰殷。又。
盤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①來,奢淫不絕②,盤庚乃南渡河,將徙都亳之殷。人咨嗟相怨,不欲徙,盤庚乃作書三篇以告喻之,今為《書·盤庚》三篇是也。亳在偃師。《後漢·郎顗傳》注。又《文苑傳》注。
①一作“巳”。
②《書·盤庚序》正義引作“民皆奢侈”。
太戊問於伊陟,伊陟曰:“臣聞妖不勝德,帝之政事有闕。”白帝修德。太戊退而占之,曰:“桑穀野木而不合生於朝,意者朝亡乎?”太戊懼,修先王之政,明養老之禮,三年而遠方重譯而至七十六國。是言妖不勝德也①。《書·咸乂序》正義。
①按:《書序》:“伊陟相太戊,亳有样,桑穀共生於朝。”孔傅:“样,妖怪。二木合生,七日大拱,不恭之罰。”正義曰:“七日大拱。伏生《書傳》有其文。《殷本紀》云‘一暮大拱’,言一夜即滿拱。所聞不同,故說異也。皇甫謐云:太戊問於伊陟”云云。據此,則此當更有文,不審同《書大傳》或同《史記》也。
武丁即位,諒闇居凶廬,百官總己聽於冢宰,三年不言。既免喪,猶不言。群臣諫,武丁於是思建良輔。夢天賜賢人,姓傅名說,乃使百工寫其像,求諸天下。見築者胥靡衣褐帶索,執役於虞、虢之間,傅巖之野,名說,登以為相。享國五十有九年,年百歲。初,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①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御覽》八十三。《世說注》上之上。
①一作“蚤”,同。
高宗夢天賜賢人,胥靡之衣,蒙之而來,曰云:“我,徒也,姓傅名說。天下得我者,豈徒也哉!”武丁悟而推之,曰:“傅者,相也。說者,歡悦也。天下當有傅我而說民者哉?”明,以夢視百官,百官皆非也。乃使百工寫具形象,求諸天下。果見築者胥靡衣褐帶索,執役於虞、虢之間,傅巖之野,名說。以其得之傅巖,謂之傅說①。《書·說命》正義。
①案:謐言初夢即云姓傅名說,又言得之傅巖謂之博說,其言自不相副。謐惟見此書,傅會為近世之語,其言非實事也。
《春秋外傳》所謂“玄王勤商,十有四世,帝甲亂之,七世而隕”是也。《御覽》八十三。
帝武乙復濟河北,徙朝歌。又。
帝文丁,一曰太丁。又。
帝乙有二妃,正妃生三子,長子微子啟,中曰微仲行,小曰受。庶妃生箕子,年次啟,皆賢。初,啟母之生啟及行也,尚為妾,及立為後,乃生辛。帝乙以啟賢且長,欲以啟為太子,太史①據法争之,帝乙乃立辛為太子。帝乙即位三十年。又。
①一本無“太”字。
帝紂能倒曳九牛,撫梁易柱。有蘇氏叛,紂因伐蘇。蘇人以美女妲己奉紂,紂大悦,赦蘇而納妲已為妃。常與沉醉於酒,所譽者貴,所憎者誅,淫縱愈甚。始作象箸,箕子為父師,嘆曰:“為象箸必不更於土匭,必將為犀玉之杯,食熊蹯豹胎①。必不衣短褐,處茅茨之下。必將衣文繡之衣,游於九層之臺,居於廣室之中矣。”居五年,紂果造傾宫,作瓊室瑶臺,飾以美玉,七年乃成。其大三②里,其高千丈。其大宫百,其小宫七十三處。宫中九市,車行酒,馬行炙,以百二十日為一夜。六月發民,獵於西山。居期年,天下大風雨,飄牛馬,壞屋樹,天火燒其宫,兩日并盡。或鬼哭,或山嗚。紂不懼,愈慢神,誅諫士。為長夜之飲,七日七夜,失忘歷數,不知甲乙。問於左右,莫知。使問箕子,箕子謂其私人曰:“為天下主,而一國皆失日,天下危矣。一國不知,而我獨知之,我其危矣。”宰人以醉,熊蹯不熟,紂怒殺宰人。斮朝涉之脛而視其髓,刳孕婦之腹而觀其胎,又殺人以食虎。諸侯或叛,妲己以罰輕,紂欲重刑,乃先為大熨斗,以火爇之,使人舉,輒爛手不能勝。紂怒,乃更為銅柱,以膏塗之,加於爇炭之上,使有罪者緣焉。足滑,跌堕火中。紂與妲己笑為樂,名曰炮烙之刑。武王乃率諸侯來伐紂,紂有億兆夷人,起師自容閭至浦水,與同惡諸侯五十國,凡七十③萬人,距周於商郊之牧野,紂師皆倒戈而戰。紂即位三十三年,正月甲子敗績,赴宫登鹿臺,蒙寶衣玉④,自投於火而死。周武王封其子武庚為殷後。又。
①《後漢·西羌傳》注引此云“象箸不施於土簋,不盛於菽藿,必須犀玉之杯,熊蹯豹胎”。
②《御覽》百七十四作“十”。
③一作“十七”。
④《御覽》八百五引此,“玉”下有“席”字。
紂為玉箸,箕子曰:“玉箸必食熊蹯豹胎。”散宜生獻紂黑豹。《御覽》八百九十二。
紂以鬼侯為三公,鬼侯有女美,而進之於紂,悦之。妲己乃泣而譖之,紂怒鬼侯女,遂殺之而醢鬼侯。又三百八十三。
紂作傾宫,多發美女以充之。武王伐殷,乃歸傾宫之女於諸侯也。《後漢·陳蕃傅》注。
紂多發美女以充傾宫之室,婦女衣綾紈者三百餘人。《後漢·桓帝紀》注。
紂自朝歌北築沙丘臺,多取飛禽野獸置其中。《太平寰宇記》五十九。
邢侯為紂三公,忠諫被誅。又。
朝歌,紂所都居。紂糟丘酒池肉林在城西。《後漢·郡國志》注。
《書·泰誓》正義曰:“《殷本紀》云:紂為長夜之飲,時諸侯或叛,妲己以為罰輕,紂欲重刑,乃為熨斗,以火燒之,燃使人舉,輒爛其手,不能勝。紂怒,乃更為銅柱,以膏塗之,亦加以炭火之上,使有罪者緣之,足滑,跌墜入中。紂與妲己以為大樂,名曰炮烙之刑。後文王獻洛西之地赤壤之田方千里,請紂除炮烙之刑,紂許之。”皇甫謐作《帝王世紀》亦云然①。謐又云:紂剖比干妻,以視其胎。
①按《史記·殷本紀》文并不同,蓋本《世紀》。
商契始封於商,在《禹貢》太華之陽,今上洛商是也。《世本》契本居番,相徙商丘,本顓頊之墟,故陶唐氏之火正閼伯之所居也。故《春秋傳》曰:“閼伯居商丘,祀大火,相因之,故商主大火,謂之大辰,故辰爲商星。”今濮陽是也。然則契之所封商丘,商洛是也。商土,於周為衛是也。而學者以商丘為契封,謬矣。湯始居亳,學者咸以亳本帝嚳之墟,在《禹貢》豫州洛河之間,今河南偃師西二十里尸鄉之陽亭是也。以為考之事實,甚失其正①。《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案《地理志》今梁國寧陵之葛鄉是也。湯地七十里,葛又伯耳,封域有制。葛伯不祀,湯使亳衆為之耕,有童子餉食,葛伯奪而殺之②。計寧陵至偃師八百里,而使亳衆為耕,童子餉食,非其理也。今梁自有二亳,南亳在穀熟,北亳在蒙,非偃師也。故古文《仲虺之誥》曰“乃葛伯仇餉,初征自葛”,即《孟子》之言是也③。湯又盟諸侯於景亳。然則二亳皆在梁矣,《春秋》“會於亳”是也。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世本》又言“太甲從上司馬在鄴西南”。案《詩》、《書》太甲無遷都之文,桐宫其在斯乎?仲丁徙囂,或曰:今河南之敖倉是也④,故《書序》曰:“仲丁徙於囂。”河亶甲徒相,在河北,故《書序》曰“河亶甲居相”是也。祖乙徙耿,為河所毁,故《書序》曰“祖乙圮於耿”,今河東有耿鄉是也⑤。及盤庚立,復南居亳之殷地,故《書序》曰“將治亳殷”,今偃師是也。然則殷有三亳,二亳在梁國,一亳在河、洛之間。穀熟為南亳,即湯都也⑥。蒙為北亳,即景亳,湯所盟地⑦。偃師為西亳,即盤庚所徙者也,故《立政篇》曰“三亳阪尹”是也。武丁徙朝歌,於周為衛,今河内縣也。紂自朝歌北築沙丘臺,沙丘,《地理志》在鉅鹿東北七十里邯鄲國,屬趙,於《禹貢》在冀州大陸之野,昴畢之分,大梁之次。至今民俗歌謠,男女淫縱,猶有紂之餘風,世稱趙女之美是也。《御覽》百五十五。
①按:《詩·玄鳥》正義引作“謐考之事實,失其正也”。
②按:《詩》正義引此文,下有“古文《仲虺之誥》曰:湯征自葛始”十二字,於上下文義無當,是後人竄入。文既竄入,遂各不同,故《御覽》無此語矣。
③按:此廿四字為後人竄入,當删。《詩》正義所引亦無。
④《御覽》八十三引此,“或曰”下有“隞”字。
⑤按《世説注》上之上引作“今河東皮氏耿鄉是也”。
⑥按:《御覽》本作“一亳在河南,南亳偃師,即湯都也”,大誤。兹據《詩》正義及《御覽》八十一所引改。
⑦按:《詩》正義引作“即景亳,是湯所受命也”。
殷湯都亳,在梁。又都偃師。至盤庚徙河北,又徙偃師也。《史記·封禪書》正義。
匽師,帝嚳所都。殷盤庚徙南亳,是為西亳。《後漢·郡國志一》。
商之饗國也,三十一王。是見居位者實三十王,而言三十一者,兼數太子丁也。自湯得位至紂,凡六百二十九年。成湯一,外丙二,仲壬三,太甲四,沃丁五,太庚六,小甲七,雍已八,大戊九,仲丁十,外壬十一,河亶甲十二,祖乙十二,祖辛十四,沃甲十五,祖丁十六,南庚十七,陽甲十八,盤庚十九,小辛二十,小乙二十一,武丁二十二,祖庚二十三,祖甲二十四,廪辛二十五,庚丁二十六,武乙二十七,太丁二十八,帝乙二十九,紂三十。《商書》曰:“成湯既没,太甲元年。”孔安國注云:“太甲,太丁子,湯孫也。太丁未立而卒,及湯没而太甲立,稱元年。”《謚法》:“殘義損善曰紂。”敗於牧野,縣首白旗①。從黄帝至紂三十六世。紂二年納妲己,二十年囚文王,三十年武王觀兵於孟津。《初學記》九。
①自“商書曰”至此,非士安元文。
帝王世紀第五 周
棄恤民勤稼,蓋封地方百里,巡教天下。死於黑水之間,潢渚之野。《御覽》五十五。
《山海經·大荒經》曰:“黑水、清水之間有廣都之野,后稷葬焉。”皇甫謐曰:“冢去中國三萬里也。”《周本紀》集解。
后稷納姞氏,生不窋。《周本紀》索隱。
公非,字辟方。又。
云都,亞圉字。《周本紀》集解。
公祖,一名組紺諸盩,字叔類,號曰太公也。《周本纪》索隱。
古公亶父是為太王,以修德為百姓所附。狄人攻之,以皮幣事之不得免焉,又事之以玉帛不得免焉,又事之以犬馬不得免焉,遂策杖而去,逾梁山①,止於岐山之陽,邑於周地,故始改國曰周。豳人聞之,曰:“仁人也,不可失也。”東循而奔,從之者如歸市焉。一年而成三千户之邑,二年而成都,三年五倍其初。王於是改戎俗,築城郭,立宗廟,設官司,即《詩》所謂“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繩則直”,“作廟翼翼”,“築之登登,削屢馮馮”者也。周道之端,蓋自此始。《御覽》百五十六。《長安志》二。
王季於帝乙殷王之時,賜九命為西長,始受奎瓚秬鬯。《周南譜》正義。
①三字依《後漢·陳龜傳》注增。
周,姬姓也。文王始修政,三年而天下二分歸之,入為紂三公。年十五而生太子發。文王九十七而崩,太子發代立,是為武王。武士二年,觀兵至孟津之上。四年,始伐殷為天子,以木承水。自酆徙都鎬。武王崩年九十三,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初學記》九。
文王昌,龍顏虎肩①,身長十尺,胸有四乳。敬老慈幼,晏朝不食,以延四方之士。文王合六州之諸侯以朝紂,紂以崇侯之讒而怒,諸侯請送文王棄於程。十年正月,文王自商至程,太姒夢見向庭生棘,太子發取周庭之梓樹之於闕間,梓化為松柏柞棫。覺而驚,以告文王。文王不敢占,召太子發,命祝以幣告於宗廟群神,然後占之於明堂。及發并拜吉夢,遂作《程寤》。始文王繼父為西伯,都於雍州之地。及受命,復兼梁、荆二州,化被於江、漢之域,於是諸侯歸附之者六州,而文王不失臣節。先是文王夢日月之光著身,又鸑鷟嗚於岐,作武象之樂。神農始作五弦之琴,以具宫商角徵羽之音。歷九代至文王,複增其二弦,曰少宫、少商。文王嗣位五十年,即《周書》所謂“文王受命享國五十年”是也。《御覽》八十四。
①“肩”,《史記》正義《册府元龜》、《御覽》三百六十五并引作“眉”,《藝文》十二作“肩”。
文王徙宅於程。《詩·皇矣》正義。
西伯至仁,百姓襁負而至。《後漢·陳龜傳》注。
文王自程徙都酆。季秋之月甲子,赤雀銜丹書入酆,止於文王之户,言天命歸周之意。先是,文王夢日月之光著身。分御覽》三百九十八。
文王即位四十二年,歲在鶉火,文王更為受命之元年,始稱王矣。《周本紀》正義。
《周本紀》云:“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皇甫謐亦云受命元年始稱王矣。”《詩·文王》正羲。
文王問太公:“吾用兵孰可?”太公曰:“密須氏疑於我,我可先伐之。”管叔曰:“不可。其君天下之明君,伐之不義。”太公曰:“臣聞先王之伐也,伐逆不伐順,伐險不伐易。”文王曰:“善。”遂侵阮徂共,而伐密須。密須之人自縛其君而歸文王。《詩·皇矣》正義。
未受命時已得太公。《詩·文王》正義。
文王晏朝不食,以延四方之士,是以大顛、閎夭、散宜生、南宫适之屬咸至,是為四臣。文王雖在諸侯之位,襲父為西伯。紂既囚文王,文王之長子曰伯邑考,質於殷,為紂御,紂烹以為羹,賜文王,曰:“聖人當不食其子羹。”文王得而食之,紂曰:“誰謂西伯聖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御覽》八十四。
文王取太姒,生伯邑考、武王發,次管叔鮮,次蔡侯,次郕叔武,次霍叔處,次周公旦,次曹叔振鐸,次康叔封,次聃叔季載。《詩·思齊》正義。
文王受命,四年周正月丙子朔,昆①夷氏侵②周,一日三至周之東門。文王閉門修德而不與戰。《詩·采薇》正義。
①《綿》正義引作“混”。
②《綿》正義作“伐”。
三統歷以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班固、賈逵、馬融、王肅、韋昭、皇甫謐皆悉同之。《詩·文王序》正義。
武王自盟津還,反於周,見暍人,王自左擁而右扇之。紂政彌亂,殷太史向摯載其圖書而歸周。王以告於諸侯。四年,起師至鮪水①。甲子,至於商郊牧野,乃作《牧誓》。王襪繫解,五人侍於前,莫肯為王繫襪,皆曰:“臣所以事君,非為繫襪也。”王乃釋旄鉞而繫之。舆紂戰,紂師敗績。擒費仲、惡來,紂赴於京,自燔於宣室而死。二嬖妾與姐已亦自殺。乃以大白旄②麾諸侯入殷都,百姓咸待乎郊。王使告曰:“上天降休。”商人皆拜,王亦答拜。以兵入,造紂及妲己尸。王親射之,三發然後下車,以劍擊之。周公為司徒,使以黄鉞斬紂頭,懸於大白之旗。召公為司空,又使以玄鉞斬妲己頭,懸之小白旗。明日天雨,王命除道修社,入商宫,朝成湯之廟。登堂見美玉,入室見美女,王皆取而歸之諸侯③。天下聞之,以廉於財色矣④。置旌於商容之閭,釋箕子之囚,散鹿臺之財,發鉅橋之粟,以賑貧民。命南宫适⑤伯達、史佚遷九鼎於洛邑,命閎夭封比干之墓,命宗祝饗祀於軍。微子膠鬲皆委質為臣。殷人咸喜,曰:“王之於人也,死者猶封其墓,况其生者乎?王之於賢仁也,亡者猶表其廬,况其存者乎?王之於財也,聚者猶散之,况其復籍者乎?王之於色也,在者猶歸其父母,况復征之乎?”十年冬,王崩於鎬,殯於岐,時年九十三歲矣。太子誦立。為成王。《藝文類聚》十二。《御覽》八十四。
①《初學記》九引作“武王四年,起師而東,遂率戎車至滌”。
②“大白旄”一作“大旗”。
③《文選注》五十六引《世紀》曰“王命歸琁臺之珠玉”,當在此。
④《初學記》廿四引《世紀》曰:“武王入殷,登堂,見美玉,曰:誰之玉?或曰:諸侯之玉也。王取而歸之。天下聞之,曰:王廉於財矣。”
⑤《藝文》無“适”字。
武王入殷,命召公釋箕子之囚,表商容之閭,出傾宫之女於諸侯。《後漢·周舉傳》注。
王命封墓釋囚,又歸殷琁臺之珠玉及傾宫之女於諸侯。殷民咸喜,曰:“王之於仁人也,死者猶封其墓,况生者乎?王之於賢人也,亡者猶表其閭,况存者乎?王之於財也,聚者猶散之,况其復籍之乎?”《書·武成》正義。
商容及殷民觀周軍之入,見畢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嚴乎將有急色,故君子臨事而懼。”見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日:“非也。視其為人,虎據而鷹趾,當敵將衆,威怒自倍。見利即前,不顧其後。故君子臨衆,果於進退。”見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賊。是非天子,則周之相國也。故聖人臨衆知之。”見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聖人為海内討惡,見惡不怒,見善不喜①,顏色相副,足以知之。”又。
①《文選·石闕銘》注引此,作“見利不喜”。
詩人歌武王之德,今《小雅》自《魚麗》至《菁菁者莪》七篇是也。《詩·大雅譜》正義。
武王伐紂之年,夏四月乙卯,祀於周廟,將率之士皆封。諸侯國四百人,兄弟之國十五人,同姓之國四十人①。《詩·賚》正義。
①按:此本《左傅》、《周書》而不用《武成》僞書。
武王妃①太公之女,曰邑姜。修教於内,生太子誦。《藝文類聚》十五。《御覽》四十六。
①《御覽》作“納”。
武王定位元年,歲在乙酉。六年庚寅崩。《周本紀》集解。
文王葬於畢,畢在杜南。《書·亳姑序》正義。
成王元年,周公居冢宰,攝政。王年少,未能治事,故號曰孺子。八年春正月朔,王始躬親政事,以周公為太師,封伯禽於魯,父子并命。周公拜於前,魯公拜於後。王以周公有勛勞於天下,故加魯以四等之上,兼二十四附庸,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王既營都洛邑,復居豐鎬。淮夷、徐戎及商奄又叛,王乃大蒐①於岐陽,東伐淮夷。七年,王崩,年十六矣②,太子釗即位。《藝文類聚》十二。《御覽》八十四。
①《藝文》作“搜”。
②按此句有訛脱。
邵公為文王庶子。《禮記》釋文。
《燕世家》云“與周同姓”,孔安國及鄭皆云爾。皇甫謐云“文王之庶子。”按《左傳》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國,無燕也。未知士安之言,何所憑據。《詩·甘棠》正義。
自殷都以東為衛,管叔監之;殷都以西為鄘,蔡叔監之;殷都以北為邶,霍叔監之。是為三監。《史記·周本紀》正義。
周成王時,肅慎氏來獻楛矢、石弩,長尺有咫。《初學記》五。
《文心雕龍·練字篇》曰:“《尚書大傳》有别風淮雨,《帝王世紀》云列風淫雨。”①
①按:《後漢·南蠻傳》“久矣,天之無烈風雷雨”,注云“《尚書大傳》作别風淮雨”。又按《書·舜典》正義、《詩·蓼蕭》、《臣工》、《周頌譜》正義引《書傳》作此“列風淫雨”。
康王元年,釋喪冕,作誥申諸侯。命畢公作策,分民之居里於成周之郊。王在位二十六年崩,子瑕代立,是謂昭王。《御寬》八十五。
昭王在位五十一年,以德衰南征,及濟於漠,船人惡之,乃膠船進王。王御船至中流,膠液解,王及祭公俱没水而崩。其右辛游靡長臂且多力,拯得王①。國人諱之。王室於是乎大微。王娶於房,日房后。生太子滿,代立,是謂穆王。又。
①《周本紀》正義引作“其右卒游靡長臂且多力游振得王”。
穆王即位,命伯嬰①為太僕②。今《尚書·君牙》、《伯冏》二篇是也③。《藝文類聚》四十九。
①當作“□”,形近而訛。
②按:此本《史記》而不用東晉古文。
③按:“今尚書”以下十一字係後人所增。
周穆王征犬戎,得煉鋼赤刀,用之割玉如割泥焉。《御覽》七十四。
穆王修德教,會諸侯於塗山,命吕侯為相,或謂之甫侯。五十一年,王一百歲①,老耄,以呂侯有賢能之德,於是乃命吕侯作《吕刑》之書。五十五年,王年百五歲,崩於祇宫。《御覽》八十五。
①一作“王已百歲”。
共王能庇昭穆之闕①,故《春秋》稱之。周自共王至夷王四世,年紀不明,是以歷依魯為正。王在位二十年崩,子囏②代立。又。
①“共”一作“恭”,下同。
②一作“堅”。
懿王二年,徒都犬丘。又。
夷王即位,諸侯來朝。王降與抗禮,諸侯德之。三年,王有惡疾,愆於厥身,諸侯莫不并走群望,以祈王身。十六年,王崩。又。
厲王荒沉於酒,淫於婦人。又。
共伯和干王位。《史記·三代世表》索隱。
宣王元年,以邵穆公為相,秦仲為大夫,誅西戎。是時天大旱,王以不雨,遇災而懼,側身修行,欲消去之,祈於群神,六月乃得雨。大夫仍叔美而歌之,今《雲漢》之詩是也。是歲西戎殺秦仲,王於是進用賢良,樊侯仲山父、尹吉父、程伯休父、虢文公、申伯、韓侯顯父、南仲、方叔、仍叔、召穆公、張仲之屬,并為卿佐。自厲王失政,猃狁荆蠻,交侵中國,官政隳廢,百姓離散。王乃修復宫室,興牧人,納規諫①,安集兆民。命南仲、召虎、方叔、吉父并征定,復先王境土。繕車徒,興畋狩禮,天下喜王化復行,號稱中興。《御覽》八十五。
①一作“興收人才,容納規諫”。
宣王遭旱,非止一年,故皇甫謐以旱積五年。《詩·雲漢》正義。
三十年,伐魯①。謂宣王三十年。諸侯從此而不睦。《詩·小大雅譜》正義。
①謂宣王三十年。
鄭桓公友,宣王庶弟。《詩·鄭譜》正義。
西鄭為友之始封。《水經·渭水》注。
幽王三年納褒姒,八年立以為后。《詩·白華序》正義。
幽王三年嬖褒姒,褒姒年十四。又。
《十月之交》四篇正刺幽工。《詩·十月之交》正義。
《魯語》里革對威公云“幽王滅於戲”,今京兆新豐東二十里戲亭是也。《詩·王風譜》正義。
平王元年,鄭武公為司徒,與晉文侯股肱周室,夾輔平王,率諸侯,戮力一心,東遷洛邑。《御覽》八十五。
桓王既失於信,禮義陵遲,男子淫奔,讒偽并作,諸侯背叛,搆怨連禍,九族不親,故詩人刺之①。又。
①《詩序》:“《葛藟》,王族刺平王也。周室道衰,棄其九族焉。”《音義》作“刺桓王”,云:“本亦作刺平王。案《詩譜》是平王詩,皇甫士安以為桓王之詩,崔集注本亦作桓王。”正義引定本亦作“刺桓王”。
平王時,王室微弱,詩人怨而為刺,今《王風》自《黍離》至《中谷有蓷》五篇是也。桓王失信,禮義陵遲,男女淫奔,讒偽並作,九族不親,今《王風》自《兔爰》至《大車》四篇是也。《詩·王風譜》正義。
僖王自即位以來,變文武之制,作玄黄華麗之飾,官室峻而奢侈,故孔广譏焉。五年,王崩,子凉洪代立。《御覽》八十五。
景王遇心疾.崩於榮錡氏。單穆公與劉文公立太子猛,是為悼王。景王在位二十五年。又。
悼王葬景王於翟泉,今濟陽太倉中大冢是也。《水經·穀水》注。
翟泉在洛陽東北,周之墓地。又。
悼王以景王二十五年四月始即位,十一月崩。王立凡二百日,故《春秋》稱“王子猛卒,不成喪”,故不言天王崩也。立王母弟丐,是謂敬王。《御覽》八十五。
敬王立四十四年,元己卯,崩壬戌也。《周本紀》集解。
元王十一年癸未,三晋滅智伯。二十八年崩,三子爭立,立應為貞王①。又。
①按:依《世紀》當作“貞定王”。
貞定王十年,元癸亥,崩壬申①。又。
①按:《周本紀》“敬王崩,子元王仁立”,集解:“徐廣曰:《世本》云貞王介也。”《本紀》又云:“元王八年崩,子定王介立。”集解:“徐廣曰:《世本》云元王赤也。皇甫謐曰:元王十一年癸未,三晉滅智伯。二十八年崩,三子争立,立應為貞王。”索隱曰:“《世本》云元王赤,皇甫謐曰貞定王。考據二文,则是元有兩名。一名仁,一名赤。如《史記》則元王為定王父,定王即貞王也。依《世本》則元王是貞王子,必有一乖誤。然此定當為貞字誤也。豈周家有兩定王,代數又非遠乎?皇甫謐見此,疑而不决,遂彌縫《史記》、《世本》錯謬,因謂為貞定王,未為得也。”
哀王即位三月,弟叔襲殺王而立,是為思王。《御覽》八十五。
思王即位五月,弟隗攻殺王而代立,是為考哲王。又。
考哲王封弟揭於河南,續周公之官,是為西周桓公。按:自敬王遷都成周,號東周。桓公都王城,號西周桓公。《周本紀》正義。
考悊王元辛丑,崩乙卯。威烈王元丙辰,崩己卯。安王元庚辰,崩乙巳。《周本紀》集解。
威烈王崩,子耽立,是為元安王。《御覽》八十五。
安王子喜立,是為烈王。又。
顯王元年,趙成侯、韓哀侯來攻周。二年,西周威公之嗣曰惠公王,始封惠公少子班於鞏以奉王,號東周惠公。周於是始分為東西,王室微弱,政在西周。又。
慎靚王立六年①子赧王延立。又。
①“靚”一作“靖”。
赧王二十七年冬十月,秦昭襄王仍僭號西帝,齊閔王稱東帝。十一月,秦、齊各復去帝號為王。四十五年,王如秦,得罪於秦,秦攻周,或說秦王,乃止。王號雖居天子之位,為諸侯之所侵偪,與家人無異。多貰於民,無以歸之,乃上臺以避之,故周人因名其臺為逃債之臺,洛陽南宫謻臺是也。①五十九年,秦攻韓、魏、趙,大破之,王懼,乃背秦與諸侯合從,將天下銳師出伊闕攻秦,秦昭襄王大怒,使將軍樛②攻周王。王恐,乃入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秦盡納其獻,使赧王歸於周,降為庶人,以壽終。又。
①《御覽》原注:“謻音夷,又音尸移切。”按:一百七十七卷引作“台”。
②音求。
赧王名誕①。赧非諡,《諡法》無“赧”,正以微弱竊缺逃債,赧然惭愧,故號曰赧耳。《周本紀》索隱。
①按:亦作“延”。
周后稷始封邰,今扶風是也。及公劉徙居邑於豳,今新平漆之東北有豳亭是也。故《詩》稱“篤公劉,於豳斯館。”至太王避狄,循漆水,逾梁山,徙邑於岐山之陽,今美陽①西北有②岐城舊趾是也。故《詩》稱“率西水滸,至於岐下。”南有周原,故始改號曰周。王季徙程,故《書序》曰“維周王季宅程”是也。故《孟子》稱“文王生於畢郢,西夷人也”。暨文王受命,徙都於酆,在今京兆之西是也。故《詩》稱“既伐於崇,作邑於酆”。及武王伐紂,營洛邑而定鼎焉,今洛陽西南洛水之北有鼎中觀是也。周公相成王,以酆、鎬偏處西方,貢不均③,乃使邵公卜居洛水之陽,以即土中④。故《援神契》曰:“八方之廣,周洛為中。”於是遂築新邑,營定九鼎,以為王之東都於洛邑。故《周書》稱:“我乃卜澗水東、瀍水西,唯洛食”,是為王城,名目東周。故《公羊傳》曰:“王城者何?東周也。”《地理志》王城本郟鄏之地,是以或謂之郟鄏。故《春秋傳》曰“成王定鼎於郟鄏”,河南是也。今郟鄏東門名鼎門,蓋九鼎所從入也。成王既卜營洛邑,建明堂,朝諸侯,復還酆、鎬,故《書序》曰:“成王既黜殷命,還歸在酆。”至懿王徙犬丘,秦謂之廢丘,今京兆槐里是也。《世本》曰:“懿王居犬丘,厲王淫亂,出於彘。”今河東永安是也。平王即位,徙居洛,《洛誥》所謂新邑也。《國語》曰:“幽王滅,周乃東遷,”本殷之畿内,在《禹貢》豫州外方之域,河、洛、瀍、澗之間。周於南柳七星張之分,鶉火之次也。及敬王避子朝之亂,東居成周,故《春秋經》曰“天王入於成周”是也。後六年,王室定,遂徙都成周。是後晉又率諸侯之徒修繕其城,以成周城小,不受王都,故壞翟泉而廣焉。翟泉地在成周東北,今洛陽城中有周王冢是也。至赧王又徙居西周而失位。《御覽》百五十五。
①三字據《周南譜》正義增。
②“有”字亦據《詩》正義增。
③按:一百五十八卷引作“偏在西方,職貢不均。”
④又“土中”引作“中土”。
文王居程,徙都豐。《後漢·郡國志》注。
豐在京兆鄠縣東,豐水之西。文王自程徙此。《詩·周南譜》正義。
鎬地即周之故都也。《太平寰宇記》廿五。
鎬在長安南二十里。《詩·小大雅譜》正義。
《春秋》“成王定鼎於郟鄏”,其南門名定鼎門,蓋九鼎所從入也。《文選·謝朓〈暫使下都诗〉》注。
雒陽,周時號成周。城東西六里十一步,南北九里一百步。《後漢·郡國志》注。
狄泉本殷之墓地,在成周東北。今城中有殷王冢是也。又太倉中大冢,周景王也。又。
周襄王十五年,秦、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果符辛有之言。《御覽》百五十八。
晉趙鞅納王,使汝寬守闕塞。服虔曰:“闕塞,南山伊闕也。”又。
虢有三焉:周興,封虢仲於西虢,此其地也。封虢叔於東虢,即成皋是也。今郟郡平陸縣是北虢。《御覽》百五十九。
自克殷至秦滅周之歲,凡三十七王,八百六十七年。武王一,成王二,康王三,昭王四,穆王五,恭王六,懿王七,孝王八,夷王九,厲王十,宣王十一,幽王十二,平王十三,桓王十四,莊王十五,釐王十六,惠王十七,襄工十八,頃王十九,匡王二十,定王二十一,簡王二十二:,靈王二十三,景王二十四,悼王二十五,敬王二十六,貞定王二十七,元王二十八,哀王二十九,思王三十,考王三十一,威烈王三十二,元安王三十三,夷烈王三十四,顯聖王三十五,慎靚王三十六,赧王三十七。《初學記》九。
伯禽以成王元年封,四十六年,康王十六年卒。獻公三十六年。哀公,元甲辰,終庚午。悼公四十年。元辛未,終庚戌。元公元辛亥,終辛未。穆公元壬申,終甲辰。共公元乙巳,終丙寅。康公元丁卯,終乙亥。景公元丙子,終甲辰。平公元乙巳,終甲子。文公元乙丑,終丁亥。頃公元戊子,終辛亥。《史記·魯世家》集解。
漢武帝元鼎四年,東巡河、洛,思周德,乃封姬嘉三千户,地方三十里,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元鼎五年,嘉弟昭進爵為承休侯,在此城也。平帝元始四年進為鄭公,光武建武三年封姬觀為衛公。《周本紀》正義。
帝王世紀第六 秦
秦,嬴姓也,昔伯翳為舜主畜,多,故賜姓嬴氏。孝襄公始修霸業,壞井田,開阡陌,太子命為伯。至昭襄王,自稱西帝,攻周,廢赧王,取九鼎。至莊襄王,滅東、西周。莊襄王崩,政立為始皇帝,并天下,置三十六郡。自以水德,故以十月為正,色尚黑。使蒙恬築長城,焚《詩》、《書》百家之言,坑儒士四百六十人。三十七年,崩於沙丘平臺,年五十。《初學記》九。
自昭襄王滅周至子嬰,凡四王二帝,合四十九年。昭襄王一,孝文王二,莊襄王三,始皇帝四,胡亥五,子嬰六。又。
秦改鎬曰咸陽,都焉。為漢驅除,不求五運,别以水德王。秦自始封至滅,三十六世,合六百五十年。秦,顓頊之後。先世造父之為穆王御,有功,封之於趙城。國為趙氏也。與簡子同祖,嬴姓也。秦亦在水火之間。又。
秦自非子受封,至始皇滅周之嵗,在大梁。前後七遷,皆在《禹貢》雍州之域,荆山、終南、敦物之野,東井輿鬼之分,鶉火之次也。《御覽》五十五。
《史記·秦本紀》:“帝錫玄圭,禹受,曰:‘非予能成,亦大費為輔。’帝舜曰:‘咨爾費,贊禹功。其賜爾皁游。爾後嗣將大出。’乃妻之姚姓之玉女。”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賜之玄玉,妻以姚姓之女也。”
又云:“蜚廉為紂石北方。”集解:“徐廣曰:皇甫謐云:作石椁於北方。”死,遂葬於霍太山①。”集解:“皇甫謐云:去彘縣十五里有冢,常祠之。”
①謂蜚廉。
秦襄公二年,徙都汧。《秦本紀》正義。
文公葬於西山,在今隴西之西縣。《秦本紀》集解。
秦寧公都平陽。按岐山縣有陽平鄉,鄉内有平陽聚。《秦本紀》正義。
亳王號湯,西夷之國也。《秦本紀》集解。
秦寧公葬西山大麓,故號秦陵山也。《秦本紀》正義。
秦出公徙平陽。《後漢·郡國志》注。
左馮翊萬年,秦獻公都櫟陽是。又。
秦莊王葬於芷陽之麗山①。
①按:“芷陽”一本誤作“芒陽”。《水經·渭水》注。
秦非子始封於秦,故《秦本紀》稱周孝王曰:“朕分之土,邑秦”,本隴西秦谷亭是也。玄孫莊公徙廢丘,周懿王之所都,今槐里是也。及襄公始受酆之地,列為諸侯。文公徙汧,故《秦本紀》曰“公東獵至汧,乃卜居之”,今扶風郿縣是也。寧公又都平陽,故《秦本紀》曰“寧公二年徙居平陽”,今扶風郿之平陽亭是也。故《秦本紀》曰“德公元年初居雍”,今扶風雍是也。至獻公即位,徙治櫟陽,今馮翊萬年是也。孝公自櫟陽徙咸陽,《秦本紀》曰“作為咸陽,築冀闕,徙之”。及漢元年更名新城,屬扶風,後并於長安,故太史公《傳》曰“長安故咸陽也”。元鼎三年復别為渭城,今長安西北渭水陽有故城,故《西京賦》曰“秦里其朔,實為咸陽”是也。《御覽》百五十五。
帝王世紀第七 前漢
漢出自帝堯,劉姓也。豐公生執嘉,即太上皇也。太上皇之妃曰媪,是為昭靈后。生子邦,字季,是為漢高皇帝。秦二世元年,諸侯叛秦,沛人共立為沛公。二年,入武關,至灞上,秦王子嬰降,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立沛公為漢王,王巴蜀。漢元年,還攻雍,遂定三秦。五年,破楚王羽於垓下,追斬於東城,天下始定。春正月,楚王韓信等請尊為皇帝。二年,即位于定陶氾水之陽,都長安。十二年,崩于長樂宫,年六十二。初,納吕公之女,謂之高皇后。生太子盈,代立。《初學記》九。
高祖為泗上亭長,送徒驪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失盡,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高祖即自疑亡匿於芒碭山澤岩石之間。又。
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至漢十二年,年六十三。《史記·高祖紀》集解。
高祖葬長陵。長陵山東西廣百二十丈,高十三丈,在渭水北,去長安城三十五里。又。
豐公家於沛之豐邑中①,其妻夢赤烏②若龍,戲己而生執嘉,是為太公,即太上皇也。太上皇之妃曰媪③,是為昭靈后,名含始。游於洛池,有玉鷄④銜赤珠出,刻曰玉英,吞此者王。含始吞之,生邦,字季⑤。《御覽》八十七。
①本作“之”,依《藝文類聚》九十九改。
②本作“馬”,依《藝文》九十九《御覽》九百廿改。
③《史記·高祖紀》索隱引皇甫謐云“媪蓋姓王氏”。
④《高祖紀》正義引作“寶鷄”。
⑤《漢書·孝惠紀》“立皇後張氏”,注師古曰:“張敖之女也,《史記》《漢書》無名字。皇甫謐作《帝王世紀》皆為惠帝張後及孝文薄後以下别制名焉,至於薄父之徒亦立名字,何從而得之乎?雖欲示博聞,不知陷於穿鑿。”按:《史記索隱》知太上皇、昭靈後之名皆本《春秋握誠圖》、《詩含神霧》,故顏氏不言其穿鑿也。
玄晏先生曰:禮稱至道以王,義道以霸。觀漢祖之取天下也,遭秦世暴亂,不階尺土之資,不握①將相之柄,發迹泗亭,奮其智謀,羈勒英雄,鞭驅天下,或以威服,或以德制,或以義成,或以權斷,逆順不常,霸王之道雜焉,是以聖②居帝王之位,而無一定之制。三代之美,固難及矣。又。
①“握”一作“權”。
②一本無“聖”字。
孝文即位二十三年,年四十七。葬霸陵,因山為體,廟名顧成。又。
孝景帝在位十六年,年四十八。葬陽陵,廟名德陽。《御覽》八十八。
孝武帝廟名淵龍。又。
宣帝廟名樂游。《御覽》八十九。
孝元皇帝廟名長壽。又。
成帝廟名池陽。又。
嬰為孺子,三年而廢為安定公,十五年而失國。更始二年,平陵方望等將婴聚衆為天子。數月,更始乃殺之。又。
按前漢十二帝:高祖一,惠帝二,高后三,文帝四,景帝五,武帝六,昭帝七,宣帝八,元帝九,成帝十,哀帝十一,平帝十二,王莽立孺子嬰,居攝,三年篡位,十二年更始立二年。《初學記》九。
自高祖元年至更始二年,凡得二百三十年。又。
更始名玄,字聖公,即位凡三年。《御覽》九十。
春陵戴侯熊渠生蒼梧太守利,利生子張,納何氏女,生更始。《後漢·劉玄傳》注。
帝王世紀第八 後漢
光武皇帝出自景帝也,名秀,字文叔。更始元年為偏將軍,破王邑,殺王尋,誅王郎。更始二年,立為蕭王。建武元年四月,更始降赤眉。六月,光武即帝位於常山鄗之陽千秋亭,都洛陽。在位三十三年。中元二年二月,崩於洛陽南宫,年六十三。太子莊代立,是為孝明皇帝。《初學記》九。
光武葬臨平亭南,西望平陰。《水經·河水》注。
原陵①,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臨平亭東南,去洛陽十五里。《後漢·明帝紀》注。
①光武陵。
玄晏先生曰:《左氏春秋》稱夏少康之起,“有田一成,有衆一旅”,若漢之再命。世祖不借①成旅之資,平暴反正,遂建中興,夏康同美矣。《御覽》九十。
①一作“階”。
顯節陵,①方三百步,高八丈。其地故富壽亭也,西北去洛陽三十七里。《後漢·章帝紀》注。
①明帝陵。
孝章皇帝以中元三年生於京師,其母姓秘不出號,其墓曰長信冢。《御覽》九十一。
孝和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業,賓禮耆艾,動式舊典,宫無嬪嫱鄭衛之燕,囿無般樂游畋之豫,躬履至德,虚静自損。是以屢獲豐年,遠近承風。《藝文類聚》十一。
孝冲皇帝即位一年,年三歲。《御覽》九十二。
協,字伯和①《後漢·獻帝紀》注。
①獻帝也。
禪陵,①在濁鹿城西北十里。在今懷州修武縣北二十五里。陵高二丈,周回二百步。又。
①獻帝陵。
漢高帝元年始為漢王,都南鄭,屬漢中,秦厲公所置,在《禹貢》梁州之域,北達雍,南跨巴蜀,與秦同分。二年,北徙櫟陽,故秦獻公之所居。後居萬年,故屬馮翊,今京兆縣也。都長安,秦咸陽之地,今京兆所治縣也。其城狹小,至惠帝元年始更築廣,五年乃成。光武以武信侯進封蕭王,在《禹貢》徐州之域,於周以封子姓之别附庸,事在《春秋》,於漢屬豫州,今沛國蕭是也。及即位於鄗,更名高邑。建武元年始都洛陽,故成周之舊基,城東西六里一十步,南北九里一百步。是以時人謂洛陽為東京,長安為西京。《御覽》百五十五。
按後漢十二帝:光武一,明帝二,章帝三,和帝四,殤帝五,安帝六,順帝七,冲帝八,質帝九,桓帝十,靈帝十一,獻帝十二。《初學記》九。
自漢元至更始二年,凡二百一十二年。自居攝元年至更始二年,凡十八年。自建武元年至延康元年,凡一百九十五年。漢前後諸廢帝及王莽合三十一帝,四百二十六年。又。
帝王世紀第九 魏
魏,曹姓也。武皇帝諱操,字孟德。漢建安二十四年進爵為魏王,改二十五年為延康元年。春正月崩於洛陽,年六十六。太子丕代立,是為文皇帝。其年冬十月受漢禪,改延康元年曰皇①初,都洛陽。皇初七年崩,年四十。《初學記》九。
①當作“黄”,下同。
黄初元年追尊諡號曰武皇帝,廟號曰太祖。《御覽》九十三。
曹腾封費亭侯,酇縣有費亭是也。《後漢·郡國志》注。
魏文帝登禪於曲蠡之繁陽亭,為縣曰繁昌。亦《禹貢》豫州之域,今許之封内,今潁川繁昌是也。又。
高貴鄉公為太子舍人成濟所害,年二十。以公禮葬之。《御覽》九十四。
陳留王即位,禪晉,封陳留王就國治鄴,奉魏宗祀。又。
魏武為魏公,都鄴,今魏郡是也。後文帝因漢之舊,復都洛陽。以譙為先人本國,許昌為漢之所居,長安為西京之遺迹,鄴為王業之本基,與洛陽凡五處,故號曰五都。《御覽》百五十五。
自皇初元年至禪晉之歲,凡五帝,四十五年。文帝一,明帝二,廢帝齊王三,廢帝高貴鄉公四,元帝五。《初學記》九。
帝王世紀第十 星野 歷代墾田户口數
自天地設闢,未有經界之制。三皇尚矣,諸子稱神農之王天下也,地東西九十萬里,南北八十五萬里,及黄帝受命,始作舟車,以濟不通。乃推分星次,以定律度。自斗十一度至婺女七度,一名須女,曰星紀之次,於辰在丑,謂之赤奮若,於律為黄鍾,斗建在子,今吴、越分野。自婺八度至危十六度,曰玄枵之次,一名天黿,於辰在子,謂之困敦,於律為大吕,斗建在丑,今齊分野。自危十七度至奎四度,曰豕韋之次,一名娵訾,於辰在亥,謂之大淵獻,於律為太簇,斗建在寅,今衛分野。自奎五度至胃六度,曰降婁之次,於辰在戌,謂之閹茂。於律為夾鍾,斗建在卯,今魯分野。自胃七度至畢十一度,曰大梁之次,於辰在酉,謂之作噩,於律為姑洗,斗建在辰,今趙分野。自畢十二度至東井十五度,曰實沈之次,於辰在申,謂之涒灘,於律為中吕,斗建在巳,今晉、魏分野。自井十六度至柳八度,曰鶉首之次,於辰在未,謂之葉洽,於律為蕤賓,斗建在午,今秦分野。自柳九度至張十七度,曰鶉火之次,於辰在午,謂之敦牂,一名大律,於律為林鍾,斗建在未,今周分野。自張十八度至軫十一度,曰鶉尾之次,於辰在巳,謂之大荒落,於律為夷則,斗建在申,今楚分野。自軫十二度至氐四度,曰壽星之次,於辰在辰,謂之執徐,於律為南呂,斗建在酉,今韓分野。自氐五度至尾九度,曰大火之次,於辰在卯,謂之單閼,於律為無射,斗建在戌,今宋分野。自尾十度至斗十度百三十五分而終,曰析木之次,於辰在寅,謂之攝提格,於律為應鍾,斗建在亥,今燕分野。凡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躔也。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也。故四方方七宿,四七二十八宿,合一百八十二星。東方蒼龍三十二星,七十五度。北方玄武三十五星,九十八度四分度之一。西方白虎五十一星,八十度。南方朱雀六十四星,百一十二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星,分為十二次,一次三十度三十二分度之十四,各以附其七宿間。距周天積百七萬九百一十三里,徑三十五萬六千九百九十一里。陽道左行,故太歲右轉。凡中外官常明者百二十四,可名者三百二十,合二千五百星。微星之數,凡萬一千五百二十星。萬物所受,咸系命焉。此黄帝創制之大略也。而他說稱日月所照三十五萬里。考諸子所載,神農之地,過日月之表,近為虚誕。及少昊氏之衰,九黎亂德,其制無聞矣。洎顓頊之所建,帝嚳受定,则孔子稱其地北至幽陵,南暨交趾,西蹈流沙,東極蟠木,日月所照,莫不底焉,是以建萬國而制九州。至堯遭洪水,分為十二州,今《虞書》是也。及禹平水土,還為九州,今《禹貢》是也。是以其時九州之地,凡二千四百三十萬八千二十四頃,定墾者九百二十萬八千二十四頃,不墾者千五百萬二千頃。民口千三百五十五萬三千九百二十三人。至於塗山之會,諸侯承唐、虞之盛,執玉帛者亦有萬國。是以《山海經》稱禹使大章步自東極,至於西垂,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又使竪亥步南極,北盡於北垂,二億三萬三千五百里七十五步。四海之内,則東西二萬八千里,南北二萬六千里。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名山五千二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六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二干六百九,以供財用。儉則有餘,奢則不足。以男女耕織,不奪其時。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有窮之亂,少康中興,乃復禹迹。孔甲之至桀行暴,諸侯相兼。逮湯受命,其能存者三千餘國。方於塗山,十損其七。民離毒政,將亦如之。殷因於夏,六百餘載,其間損益,書策不存,無以考之。又遭紂亂,至周克商,制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國,又滅湯時千三百矣。民衆之損,將亦如之。及周公相成王,致治刑錯,民口千三百七十一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十六萬一千人,周之極盛也。其後七十餘歲,天下無事,民彌以息。及昭王南征不反,穆王失荒,加以幽、厲之亂,平王東遷。三十餘載,至齊桓公二年,周莊王之十三年,五千里内,非天王九嬪之御,自世子公侯以下至於庶民,凡千①百八十四萬七千人,除有土老疾,定受田者九百萬四千人。其後諸侯相并,當春秋時,尚有千二百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殺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至於戰國,存者十餘。於是縱横短長之說,相奪於時,殘民詐力之兵,動以萬計。故崤有匹馬之禍,宋有易子之急。晉陽之圍,縣釜而炊。長平之戰,血流漂鹵。周之列國,唯有燕、衛、秦、楚而已。齊及三晉,皆以篡亂,南面稱王。衛雖得存,不绝若綫。然考蘇、張之說,計秦及山東六國,戎卒尚存五百餘萬,推民口數,尚當千餘萬。及秦兼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殺傷,三分居二。猶以餘力,行參夷之刑,收大半之賦,北築長城四十餘萬,南戍五嶺五十餘萬,阿房、驪山七十餘萬。十餘年間,百姓死没,相踵於路。陳、項又肆其餘烈,故新安之坑,二十餘萬,彭城之戰,沮水不流。至漢祖定天下,民之死傷,亦數百萬。是以平城之卒,不過三十萬,方之六國,五損其二。自孝惠至文、景,與民休息,六十餘歲,民衆大增。是以太倉有不食之粟,都内有朽貫之錢。武帝承其資蓄,軍征三十餘歲,地廣萬里,天下之衆,亦减半矣。及霍光秉政,乃務省役。至於孝平,六世相承,雖時征行,不足大害,民户又息。元始二年,郡國百三,縣邑千四百八十七,地東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定墾田八百二十七萬五百三十六頃,民户千三百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多周成王四千五百四十八萬五十五人,漢之極盛也。及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虚秏,十有二存。中元二年,民戶四百三十七萬千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萬七千八百三十人。永平、建初之際,天下無事,務在養民。迄於孝和,民户滋殖。及孝安永初、元初之間,兵饑乏苦,民人復損。至於孝桓,頗增於前。永壽二年,户千六百七萬九百六,口五千六萬六千八百五十六人,墾田亦多,軍師屢征。及靈帝遭黄巾,獻帝即位而董卓興亂,大焚宫廟,劫御西遷,京師蕭條,豪傑並争,郭氾、李催之屬,殘害又甚。是以興平、建安之際,海内凶荒,天子奔流,白骨盈野。故陝津之難,以箕撮指。安邑之東,后裳不完。遂有寇戎,雄雌未定,割剥庶民,三十餘年。及魏武皇帝克平天下,文帝受禪,人衆之損,萬有一存。景元四年,與蜀通計民户九十四萬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萬二千八百九十一人。又案正始五年,揚威將軍朱照日所上吴之所領兵户九十三萬二千,推其民數,不能多蜀矣。昔漢永和五年,南陽户五十餘萬,汝南户四十餘萬,方之於今,三帝鼎足,不逾二郡。加有食禄復除之民,凶年饑疾之難,見可供役,裁若一郡。以一郡之人供三帝之用,斯亦勤矣。自禹至今二千餘載,六代損益,備於兹焉②。《後漢·郡國志》注。
①一本“千”作“一”,非。
②臣昭案:謐《記》云春秋時有千二百國,未知所出。班固云。周之始,爵五而土三,蓋千八百國。轉相吞滅,數百年間,列國秏盡,至春秋尚有數十。
《郡國志五》注;“應劭《漢宫儀》曰:永和中,户至千七十八萬,口五千三百八十六萬九千五百八十八。又《帝王世紀》永嘉二年,户則多九十七萬八千七百七十一,口七百二十一萬六千六百三十六。應載極盛之時,而所殊甚衆。舍永嘉多,取永和少,良不可解。皇甫謐校覈精審,復非謬記,未詳熟是。”翔鳳按:“永嘉”當作“永壽”。《郡國志一》注所引永壽二年户口數多訛字,宜依此校。
帝王世紀附錄
《隋書·經籍志》雜史部:“《帝王世紀》十卷。皇甫謐撰。起三皇,盡漢、魏。《帝王世紀音》四卷。盧綽撰。”
《舊唐書·經籍志》雜史部:“《帝王代紀》十卷。皇甫謐撰。《年歷》六卷。皇甫謐撰①。”
①《新唐書·藝文志》同。
《宋史·藝文志》编年類:“皇甫謐《帝王世紀》九卷。”①
①按:《世紀》非編年之體,蓋史家誤錄。又作“九卷”,當時或失去一卷矣。
帝王世紀補遺
務光,黄帝時人。其耳①七寸。《莊子·大宗師》釋文。
①一作“長”,誤。
殷時有仙女名昌容,隔肉見骨。《御覽》三百七十五。
楚子熊渠封中子紅於鄂①。《御覽》一百七十。
①今武昌縣也。
老聃初生而發白,故曰老子。《御覽》三百七十三。
雀山之地,一夕為大澤,而深九尺。《御覽》七十二。
凡重霧三日必大雨。雨未降,其霧不可冒行。《初學記》二。
九卿者,所以參三公也。《初學記》十二。《御覽》二百廿八。
天子畿方千里曰甸服,甸服之内曰京師。《長安志》二。
帝王世紀續補序
皇甫士安多見異書,去古未遠,所撰《帝王世紀》雖久佚,然散見於諸書引用者尚多。所纪三代以前事,出入諸子緯候,間涉恢奇,往往出《史記》之外,足資考證。今世所傳,自黄帝以來迄共和以前紀年,肇自宋人,備書甲子,無一闕遺,一若二千年間相系而下,绝無可疑者。然核以《世紀》所載之年,率有未合,不知其何所依據。惜《世紀》之年,遺佚者多,無可以明其是非,遂使《甲于會紀》等書盛行於世矣。宋氏搜輯遺文,并為發明不見《古文尚書孔傳》之證,用力頗勤,惟所采尚有未盡。爰就所引諸書,復加補輯,續得数十條。原書所引,間有歧異,亦有非《世紀》而誤入者,悉為别出之。仿盧氏文弨校補《尚書大傳》之例,分編於後,聊備考古史者采擇焉。光緒四年六月,海寧錢保塘識。
帝王世紀續補
海寧 錢保塘
天地開闢,有天皇氏,地皇氏,人皇氏。或冬穴夏巢,或食烏獸之肉。《北堂書鈔》百五十八。
《易》稱庖犧氏没,神農氏作,是為炎帝。《史記·五帝紀》集解。
神農以上有大九州,柱州、迎州、神州之等。黄帝以來,德不及遠,惟於神州之内分為九州。黃帝受命。風后受圖,割地布九州,置十二國。《繹史》五。
黄帝因著《占夢經》十一卷。《史記·五帝紀》索隱此句在“夢風後力牧節進以為將”句下。
昔蚩尤無道,黄帝討之於涿鹿之野。西王母遣道人以符授之,黄帝乃立請祈之壇,親自受符,視之,乃昔者夢中所見也。即於是日擒蚩尤。《北堂書鈔》百三。
黄帝損庖撥之瑟為二十五弦,長七尺二寸。又百九。
黄帝使伶倫氏為《渡漳之歌》。又百六。
黄帝始去皮服,為上衣以象天,為下裳以象地。又百二十九。
黄帝伐蚩尤,以其皮為鼓,聲聞百里。《事類賦·鼓賦注》。
國安,其主好文則鳳凰翔。《事類赋·鳳賦注》。
神農氏衰,蚩尤氏叛,不用帝命。黄帝於是修德撫民,始垂衣裳,以班上下。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服牛乘馬,以引重致遠。重門擊柝,以待暴客。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杵臼之用,以利萬人。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諸侯咸叛神農而歸之。討蚩尤氏,擒之於涿鹿之野。諸侯有不服者,從而征之。凡五十二戰而天下大服。俯仰天地,置衆官,故以風後配上臺,天老配中臺,五聖配下臺,謂之三公。其餘地典、力牧、常先、大鴻等,或以為師,或以為將,分掌四方,各如己視,故號曰黄帝四目。又使岐伯嘗味草木,典醫疾,今《經方》、《本草》之書咸出焉。其史倉頡,又象烏迹始作文字。自黄帝以上,穴居而野處,死則厚衣以薪,葬之中野。結繩以治。及至黄帝,為築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而易以棺椁,制以書契。百官以序,萬民以察。神而化之,使民不倦。後作云門、咸池之樂,《周禮》所謂大咸者也。於是人事畢具。黄帝在位百年而崩,年百十一歲。或傳以為仙,或言壽三百年,故宰我疑以問孔子,孔子曰:“民赖其利,百年而崩。民畏其神,百年而亡。民用其教,百年而移。故曰三百年。”①《群書治要》載《史記·五帝紀注》。
①《易·繫辭》:“黄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正義:“自此以下九事,皆黄帝、堯、舜取《易》卦以制象。黄帝制其初,堯、舜成其末。皇甫謐《帝王世纪》載此九事皆為黄帝之功。若如所論,则堯、舜無事,《易》何須連云堯,舜?則皇甫之言未可用也。”按:黄帝正名百物,制度大備,士安故以九事歸功創始之人。理亦無礙。
古有鄭國,黄帝之所都。《續漢書·郡国志一·新鄭縣》注。
少昊時有鳳鳥之瑞,以烏紀官。於是修其器用政度,户無淫民,天下大治,作樂曰九淵。《北堂書鈔》百五。
帝嚳作都於亳,偃師是也,王莽之所謂師氏者也。《水經·穀水》注。
始堯在位五十年,登舜。二十年,始老,使攝政。二十八年而崩。即位九十八年,年一百一十八歲。《初學記》九。
墨子以為堯堂高三尺,土階三等,茅茨不翦,棌椽不斲。夏服葛衣,冬服鹿裘。《群書治要》載《史記·五帝紀注》。
堯時日月如合璧。《北堂書鈔》一百五十。
舜以堯之二十一年甲子生,五十一年甲午徵用,七十九年壬午即真,百歲癸卯崩。《史記·五帝纪》集解。
二妃葬衡山。又。
舜弟象封於有鼻。又。
河東有舜井。《史記·五帝紀》正義。
舜時群瑞畢臻。昆侖之北,玉山之神,人身、虎首、豹尾、蓬頭、戴勝拂枝杖,皓然白石城金室而居。有青烏常為取食,名曰西王母。慕舜之德,來獻白環及貢益地圖。《開元占經》百十三。
有苗氏叛,虞舜南征,崩於嗚條,殯用瓦棺。《北堂書鈔》九十二。
舜立誹謗之木。《群書治要》載《史記·五帝紀注》。
論曰:“孔子稱古者三皇五帝設防而不犯,故無陷刑之民,是以或結繩而治,或象畫而化。自庖羲至於堯、舜,神道設教,可謂至政無所用刑矣。夫三載考績,黜陟幽明,善無微不著,惡無隱不章,任自然以誅賞,委群心以就制,故能造御乎無為,運道於至和,百姓日用而不知,含德若自有者也。《詩》云“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斯之謂乎①。又。
①按:《群書治要》載《史記·五帝紀注》引《帝王世紀》諸條,今《史記》集解、索隱、正義皆無之。此論在“舜立誹謗之木”後,蓋三皇五帝總論也。
《孟子》稱禹生石紐,西夷人也。《傳》曰“禹生自西羌”是也。《史記·六國年表》集解。
禹生石紐,縣有石紐邑。《續漢書·郡國志四·廣柔縣》注。
禹治水畢,天錫玄珪。西戎渠搜國服禹之德,獻其珍裘。《北堂書鈔》百二十九。
禹葬會稽,祠下有群象耕田。《事類賦·象赋注》。
紂①淫亂,災異并見。兩日鬬射,攝提移處,五星錯行,伊、洛竭,彗星出,鬼哭於國。湯伐之。《路史·後紀十三下》注。
①當作“桀”。
桀見篆書云“亡夏者桀”,於是大誅豪杰。又。
左師曹觸龍諂諛不正,賢良鬱怒。又。
白馬縣南有韋城,故豕韋國也。《史記·曹相國世家》正義。
夏鯀封,虞、夏、商、周皆有崇國,崇國蓋在豐、鎬之間。《史記·周本紀》正義。
微,字上甲。其母以甲日生故也。商家生子以日為名,蓋自微始。《史記·殷本紀》索隱。
夏後氏生而母化為石。《路史·餘論九》。
陽城有啟母聚。《續漢書·郡國志二》注。
夏太康五弟須於雒汭,在縣東北三十里。《續漢書·郡國志一·鞏縣》注。
諸侯叛桀,關龍逢引皇圖而諫,桀殺之。伊尹諫桀,桀曰,“天之有日,由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書·泰誓》正義。
《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亳衆為之耕。”葛即今梁國寧陵之葛鄉也。若湯居偃師,去寧陵八百餘里,豈當使民為之耕乎?亳,今梁國穀熟縣是也。《書·帝告》、《釐沃》序正義。
湯即位十七年而踐天子位,為天子十三年,年百歲而崩。《史記·殷本紀》正義。
革車三萬,伐桀於鳴條。《北堂書鈔》十三。
湯得天下,有神麞白狼銜鈎入殿朝。《開元占經》百十六。
湯時有神牽白狼銜鈎入殷朝者,乃東觀,沉璧於洛,獲黄魚黑玉之瑞,於是始受命稱王。《初學記》六。
奇肱民能為飛車,從風遠行。湯時西風吹至豫州,湯破其車,不以示民。十年,東風,湯復作車,遣赐之,去玉門四萬里。《事類賦·風賦注》。
湯令未命之為士者,車不得朱軒及有飛軫,不得乘飾車駢馬衣文繡。命,然後得以順其德。《繹史》十四。
殷湯問伊摯曰:“古者立三公九卿大夫元士者何?”摯曰:“三公以與主參王事,九卿以參三公,大夫以參九卿,元士以參大夫。故參而又參,是謂事宗。事宗不失,内外若一。”又曰:“相去幾何?”摯曰:“三公智通於天地,應變而無窮,辨於萬物之情,其言足以調陰陽四時而節風雨,如是者舉之以為三公。故三公之事常在於道。九卿者,不出四時,通溝渠,修堤防,樹種五穀,通於地理,能通利不利,如是者擧以為九卿,故九卿之事常在於德。大夫者,出入與民同衆,取去與民同解,通於人事,行内擧繩,不慯於言,言足法於世,不害於身,通關梁,實府庫,如是者擧以為大夫。故大夫之事常在於仁。元士者,知義而不失期,事功而不獨專,中正强諫而無奸詐,在私之公而可立法度,如是者舉以為元士。故元士之事常在於義。道德仁義定而天下正矣。”又曰:“三公股肱之臣,九卿手足之臣,大夫筋脈之臣,元士肌肉之臣。”《五行大義》五。
伊尹為丞相,仲虺為左丞相。《北堂書鈔》五十。
初,力牧之後曰摯。其母曰始,孕伊水之濱,夢神告己曰;“臼出水而遠走無顧。”及明,視臼中有水,即告鄰而走,東十里乃顧,其地盡為水矣。《開元占經》百十四。
鄴縣西南有上司馬,殷太甲嘗居焉。《續漢書·郡國志二》注。
仲丁自亳徙囂於河上者也。或曰敖矣,秦置倉於其中,故亦曰敖倉。《水經·濟水》注。
仲丁自亳徙囂,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倉。《書·仲丁序》正義。
桑穀合生。遠方來譯,至者十六國。《北堂書鈔》十。
殷紂六月雪,或雨赤血,鬼哭山鳴。《北堂書鈔》四十二。
殷紂期而不當,言而不信。又。
投珍物為沙丘苑。又二十。
牧野在朝歌南七十里。《書·牧誓》正義。
帝嚳妃姜嫄履神人之迹而孕,以為□□棄之陋巷,牛羊不踐。置之寒冰,鳥覆翼之。嫄以為神,收而養之。童齔好於稼穡。及長,仰伺房星以為農候。舜進之於堯,以掌農政而為稷官,故謂之后稷。賜姓姬氏,始武終赧,三十七王。頌曰:武成康昭,穆恭懿孝,夷厲宣幽,携平桓莊,僖惠襄頃,匡定簡靈,景悼敬元,貞哀思哲,威安烈顯順赧。王三十七,携不經□□云三十八。唐釋湛然《止觀輔行傳弘决》第二之五。
文王居於牖里,演六十四卦,著七八九六之爻,謂之《周易》。《北堂書鈔》九十九。
王軍至鮪水,紂使膠鬲候周師,見王問曰:“西伯將焉之?”王曰:“將攻薛也。”膠鬲曰;“然。願西伯無我欺。”王曰:“不子欺也,將之殷。”膠鬲曰:“何日至?”王曰:“以甲子日,以是報矣。”膠鬲去而報命於紂。而雨甚,軍卒皆諫王曰:“卒病,請休之。”王曰:“吾已令膠鬲以甲子報其主矣。吾雨而行,所以救膠鬲之死也。”遂行,甲子至於商郊。《書·武成》正義。
王之於色也,見在者猶歸其父母,况其復征之乎?”又。
①宋氏於“王令封墓”節引脱此末三句。
武王自酆居鎬,諸侯宗之,是謂宗周。今澧水之東,長安之南三十里,去酆二十五里,鎬池即其故都也。《長安志》三。
王城西有郟鄏陌。《續漢書·郡國志一》注。《史記·周本紀》正義。
周穆王使造父御八駿,日行千里,車轍馬迹遍於天下。《事類賦·地賦注》。
周之紀國,姜姓也。纪侯譖齊哀公於懿王,王烹之。《史記·秦始皇紀》正義。
宣王元年,不藉千畝,虢文公諫而不聽。天下大旱,二年不雨,至六年乃雨。《詩·雲漢》正義。
周有密須之鼓。《北堂書鈔》百八。
二十四年,惠王崩。《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集解。
董狐奮筆,趙孟受惡。《北堂書鈔》三十七。
《世本》,左丘明所書。《顏氏家訓·書證篇》。
秦武王好多力之士,齊孟賁之徒并皆歸焉。孟賁生拔牛角。《孟子正義》为三上。
秦武王好多力之士,烏獲之徒并皆歸焉。秦王於洛陽舉周鼎,烏獲兩目血出。《孟子正義》十二上。
《史記·秦始皇紀》:“三十三年,明星出西方。”集解:“皇甫謐云:彗早見。”又:“悼武王葬永陵。”集解:“皇甫謐曰:葬畢,今安陵西畢陌。”
漢初置長安城,嫌其狹小,至惠帝增廣築之。《長安志》五。
孝惠帝以秦始皇三十七年生,崩時年二十三。《史記·吕後紀》集解。
安陵去長陵十里,去長安北三十五里。《史記·呂後紀》集解。
漢文帝時,日中有王字。《事類賦·日賦注》。
霸陵去長安七十里。《史記·文帝紀》集解。
孝景帝以孝惠七年生,年四十八。《史記·景帝紀》集解。
陽陵山方百二十步,高十四丈,去長安四十五里。又。
漢武廟名龍淵,廟在茂陵東。《長安志》五。
光武原陵,在臨平亭之南,西望平陰,東南去洛陽十五里。明帝顯節陵,故富壽亭也。西北去雒陽三十七里。
章帝敬陵,在雒陽東南,去雒陽三十九里。和帝慎陵,在雒陽東南,去雒陽四十一里。殤帝康陵,高五丈四尺,去雒陽四十八里。安帝恭陵,高十一丈,在雒陽西北,去雒陽十五里。顺帝憲陵,在雒陽西北,去雒陽十五里。冲帝懷陵,西北去雒陽十五里。質帝静陵,在雒陽東,去雒陽三十二里。桓帝宣陵,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陽西北,去雒陽二十里。靈帝文陵,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陽西北,去雒陽二十里。獻帝禪陵,不起墳,深五丈,前堂方一丈八尺,後堂方一丈五尺,角廣六尺。在河内山陽之濁城西北,去濁城直行十一里,斜行七里。去懷陵百一十里,去山陽五十里,南去雒陽三百一十里。”①《續漢書·禮儀志下》注。
①按:以懷陵去雒陽十五里計之,此里數有誤。十二帝俱從注中原文增。
帝以尚書郎郭溥喻汜,汜以屯部未定,乞須留之。溥因駡氾曰:“卿真庸人賤夫。為國上將,今天子有命,何须留之?我不忍見卿所行,請先殺我以章卿惡。”汜得溥言切,意乃少喻。《後漢書·董卓傳》注。
獻帝聞關東兵起,董卓遷帝都長安。見未央等宫遭赤眉之亂,宮室廢弛,故居京兆府舍。《長安志》五。
漢孝獻皇帝延康元年禪魏。黄初元年封山陽公,奉漢祀。《北堂書鈔》四十八。
東平王昶薦劉銓文云:“明公允侔阿衡,毗輔王室,亮采侧微,日夕不暇,網羅隱逸,英彦盈庭也。”《北堂書鈔》四十九。
魏常道鄉公咸熙二年禪晉。太始元年封陳留王,奉魏祀。又四十八。
帝王世紀考異
海寧 錢保塘
卷 一
太昊帝庖犧氏,《易·繫辭》正義引作“太嗥帝包犧氏”,下同。
故或謂之宓犧,《易·繫辭》正義引作“故或謂之伏犧,或謂之虙犧”。《顏氏家訓·書證篇》引作“宓羲”,謂“虙”“伏”字古通,以“宓”為誤。按:“宓”通“密”,與“虙”“伏”古音通。“宓”“ 虙”均見《說文》。
太昊在位一百一十年,《易·繫辭》正義引此,下有“包犧氏没,女媧氏代立為女皇”二語。
山當作宀,宀是注文,按語誤入正文,今更正。阮刻《禮·月令》正義作“宀”,不誤。
極夭枉焉,“極”疑“拯”之訛。
承庖犧制度,《禮·明堂位》正義引此,下有“始作笙簧,無所革造,故《易》不載,不序於行”四語。
柏皇氏,《易·繫辭》正義引作“柏黄氏”。
渾混氏、昊英氏,《易·繫辭》正義引作“混沌氏,嗥英氏”。
神農氏母曰任姒有喬氏之女,《易·繫辭》正義引作“母曰任已,有蟜氏女”。
為少典妃游於華陽,《易·繫辭》正義引作“為少典正妃,游華山之陽”。
有神農首感女,“農”當是“龍”之誤。
神農氏有聖德,《易·繫辭》正義引此,下有“繼無懷氏之後”。
凡八世帝承帝臨帝明帝直帝來帝衰帝榆罔,《易·繫辭》正義引作“神農氏生帝臨魁,次帝承,次帝明,次帝直,次帝釐,次帝哀,次帝榆罔,凡八代,及軒轅氏也”。
取莽水氏女曰聽訞,《易·繫辭》正義引作“納奔水氏女曰聽談”。
神農氏本起於烈山,《續漢書·郡國志》注引作“列山”。
炎帝戮蚩尤於中冀名其地曰绝轡之野,《史記·五帝紀》索隱引作黄帝事。按:炎帝無戮蚩尤事,他書所載,皆屬黄帝。疑所引《藝文類聚》及《太平御覽》似誤黄帝為炎帝。
少典氏又取附寶云云,《太平御覽》七引朱宣《帝王世紀》曰“神農氏之末,少昊氏娶附寶,見大電光繞北斗樞星照郊,感附寶,孕二十月,生黄帝於壽丘”,與原書所引大同,唯“少典”作“少昊”為異。按:《隋書·經籍志》有“來奥《帝王本紀》十卷”“何茂才《續帝王世紀》十卷”,無朱宣之書。疑此所云“朱宣”或涉少昊氏而誤。《御覽》七十九引《世紀》云“少昊帝以金承土,即圖讖所謂白帝朱宣者也”。又引《河圖》曰“大星如虹,下流華渚,女節氣感,生白帝朱宣”,宋均注云“朱宣,少昊氏也”。此既誤少典為少昊,遂以此為少昊之事。或《世紀》本書每篇有標目,少昊氏卷標目有“朱宣”二字,引書者不察,以標目冠於書名之上,致有此稱耳。
黄帝四目,“目”,明本《御覽》作“佐”。
黄帝在位百年而崩,《易·繫辭》正義引此,下有“子青陽代立,是為少皡”。
使力牧神皇,“皇”原誤作“農”,今據本書更正。
黄帝於東海流波山云云,《初學記》九已引此節,無“中”字“聲”字。
在禹貢豫州之域,“在”原誤作“立”,今據本書更正。
故春秋傳,《御覽》“傳”下有“曰”字,此脱。
涿鹿在彭城,《御覽》“彭城”下有“南然則上谷本名彭城”九字,此脱。
伏羲种農黄帝為三皇少昊高陽高辛唐虞為五帝,《五行大義》五已引此二語,下句作“少昊以下為五帝”。
卷 二
大星如虹,《易·繫辭》正義引作“大星如斗”,阮氏《校勘記》云:“閩、監、毛本同,錢本、宋本斗作虹。”
少昊在位百年而崩,《易·繫辭》正義引作“在位八十四年而崩”。
顓頊母曰景僕,《易·繫辭》正義引作“昌僕”。
北正黎司地以屬民,《群書治要》載《史記·五帝紀注》引作“火正黎”,與《國語》合。
東郡洛陽,“郡”原誤作“都”,今據本書更正。
顓頊在位七十八年而崩,《易·繫辭》正義引此,下有“少皡之孫蟜極之子代立,是為帝嚳”。
帝嚳其母不見云云,《史記·五帝紀》正義引作“帝俈高辛,姬姓也。其母生見其神異,自言其名日岌。齠齔有德,年十五而佐顓頊,二十登位,都亳,以人事紀官也”。所引相同,唯“其母生見其神異”一語似有脱誤,《五帝紀》正義引作“俈母無聞焉”,亦即不見之義。
帝嚳在位七十五年而崩,《易·繫辭》正義引作“在位七十年而崩,子帝摯立”。
外方之城,“城”當是“域”之訛。
摯年兄弟最長,《史記·五帝紀》引“年”作“於”。
摯在位九年,《易·繫辭》正義引此,下作“摯立不肖而崩,弟放勳代立,是為帝堯”。
軟弱,《史記·五帝紀》正義引作“微弱”。
帝堯母曰慶都云云,《五行大義》五引作“帝堯陶唐氏,祁姓。母慶都,出洛渚,遇赤龍感孕,十四月而生帝於丹陵。名放勳。以火承木。其兄弟摯封之於唐,故是號陶唐氏”。
堯從母居為姓,《史記·五帝紀》索隱“居”上有“所” 字,此脱。
舜姚姓也,“姚”原誤“堯”,今據本書更正。
橋牛,《易·繫辭》正義引作“蟜牛”。
以六律五聲,《御覽》此下有“八音”二字,此脱。
鄭元曰一條移低一格,與全書一律。
汭水涯也猶洛汭渭汭然也,此十一字是索隱釋史文嬀汭之義,非《世紀》本文也。當删。
長沙下隽羅有黄陵亭,“下隽”二字衍,當删。
及潘者也,《史記·五帝紀》集解引作“或言潘。潘,今上穀也”。
卷 三
使羿射雀,《繹史》十三引此,下有“羿曰:生之乎?殺之乎?賀曰:射其左目”十四字。
帝厪,《通鑒外紀》注引作“廣或作鹰”。
大梁魏都,“魏”原誤作“舊”,今據本書更正。
自為禹避商均時,“為”,鲍本《御覽》作“謂”。
成皋,“成”原誤作“城”,今據本書更正。
卷 四
吾所請雨者,《御覽》“所”下有“為”字,此脱。
帝之政事有闕,“闕”原誤“關”,今據本書更正。
所譽者貴,“譽”原誤“遇”,今據本書更正。
宰人以醉熊蹯不熟,《御覽》“醉”作“醢”。
朝歌紂所都居,此六字宋氏據《郡國志》本文增。
商土於周為衛是也,《御覽》“衛”下有“商”字。
商書曰成湯既没太甲元年孔安國注云太甲太丁子湯孫也太丁未立而卒及湯没而太甲立稱元年諡法殘義損善曰紂敗於牧野懸首白旗自商書曰至此非士安元文,《書·武成》正義據此經《序》及《太甲》之篇,以《殷本紀》所云與經不同為妄。又以劉歆、班固不見古文,謬從《史記》。皇甫謐既得此經,作《帝王世紀》,乃述馬遷之語為疏。按:此亦可為士安不用晚出《孔傳》之一證。宋氏既辨此為非士安元文,何以又載之?又載從黄帝至紂以下三十一字均非士安元文也,當删。
卷 五
文王晏朝不食,原注“御覽四”誤,今據本書更正。
次蔡侯,《詩·思齊》正義原作“蔡叔度”,此誤。
率戎車至滌,《初學記》九引作“至鮪水”,此誤。
釋箕子之囚云云,《藝文類聚》作“命召公釋箕子之囚,賜貝十朋。命原公釋百姓之囚,歸旋臺之珠玉。命南宫适散鹿臺之財”云云。按:此條之文,宋氏採《類聚》、《御覽》二書所引合載之。此數句從《御覽》,故所引較簡略,宜從《類聚》補入。
又歸殷琁臺之珠玉,《書·武成》正義原作“施鹿臺之珠”。
周穆王征犬戎云云,《北堂書鈔》百五十九已引之。
共王在位二十年,《通鑒外紀》注引皇甫謐曰“在位二十五年,年八十四”。
懿王二年徙都犬丘,《通鑒外紀》注引皇甫謐曰“犬丘與鎬相近,有離宫,懿王暫居,非徙都也”。
夷王十六年崩,《史記·周本紀》正義引同。《通鑒外紀》注引作“在位二十年,年四十”。
宣王元年大旱六月乃得雨,《詩·雲漢》正義引皇甫謐言“宣王二年不雨,至六年乃雨”,則“六月”乃“六年”之誤也。此條下文云“足歲西戎殺秦仲”,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亦是宣王六年之事。
平王元年鄭武公云云,《北堂書鈔》四十九已引之。
弟隗,明本《御覽》作“弟嵬”。
威烈王崩子耽立是為元安王,明本《御覽》作“威烈王在位二十四年崩,子驕立,是為安王”。
慎靚王立六年子赧王延立,《御覽》原作“慎靚王六年崩,子延代立,是為赧王”。
或說秦王乃止,“止”原作“正”,誤。今據本書更正。
世本曰懿王居犬丘,明本、鮑本《御覽》自“世本”以下别為一節。下論秦、漢、魏三代建都語,均以“又曰”統之,似皆為《世本》文。按:此與上節語意文势相承,與下三節均不似《世本·居篇》文體。宋氏定為《世紀》原文,甚核。疑《御覽》刻本誤分之耳。
雒陽周時號成周,此七字宋氏據《郡國志》原文增。
頃公,“頃”原誤“傾”,今據本書更正。
卷 七
二年即位於定陶,《初學記》九原文作“二月”,此誤。
高祖葬長陵,此五字宋氏增。
豐公家於沛之豐邑中,《御覽》原作“豐公家於沛之豐沛邑之陽里”。按:下“沛”宇疑衍,此脱“陽里”二字。
昭靈後云云,《初學記》六已引之,無“出”字。末句作“生漢祖劉季”。
宣帝廟名樂游,此及下二條在《御覽》卷八十九。原文承上八十八,注曰“又”,誤。今更正。
成帝廟名池陽,《長安志》五引作“陽池”。
前漢十二帝一條乃徐堅語。誤引,當删。
卷 八
於周以封子姓之别附庸,《史記·項羽本紀》正義引作“周封子姓之別為附庸者”。
按後漢十二帝一條亦徐堅語,原本“後漢”下有“書”字。此誤引,當删。
卷 十
晉陽之圍,“圍”原誤“國”,今據本書更正。
補 遺
凡重霧云云,此條原書卷一已引《御覽》,又入補遺者,當以《初學記》所引在先耳。
天子畿方千里云云,此條原書卷一已引《御覽》,此引《長安志》,可删。
附 錄 補
章宗源《隋經籍志考證》:《帝王世紀》十卷。皇甫謐撰。起三皇,盡漢、魏。《晉皇甫謐傳》謐撰《帝王世紀》,《尚書·堯典》正義曰:《晉書·皇甫謐傳》云:姑子外弟梁柳得《古文尚書》,故作《帝王世紀》往往載《孔傳》五十八篇之書①。《玉海》書目曰:晉正始初,安定皇甫謐以漢紀殘缺,博案經傳,旁觀百家,著《帝王世紀》并《年歷》合十二篇。起太昊帝,訖漢獻帝。《史通·論贊篇》曰:皇甫謐、葛洪,列具所號。《續漢志》注云:蔡邕分星次與皇甫謐不同,謐所列在《郡國志》。《史記》索隱《五帝紀》。云:皇甫謐號玄晏先生。今所引者,是其所作《帝王代紀》也。又云:《補三皇紀》按神農之後凡八代,事見《帝王代紀》及《古史》。然古典亡矣,譙②、皇二氏,皆前代博聞君子,考按古書而為此說,豈至今鑿空乎?愚按《周易·繫辭》正義引謐紀太皡、神農、黄帝、少皡、帝嚳、堯、舜事,《禮記》正義《初學記·帝王部》、《藝文類聚·帝王部》并引之,而《太平御覽·皇王部》所引尤詳③。其言放勳、重華、文命為堯、舜、禹名,《尚書》正義從之。惟取《易》卦以制象九事,謐皆以為黄帝之功,《易》正義云:若如所論,則堯、舜無事,《易·繫》何須連言?則皇甫之言,未可用也。《藝文類聚·職官部》穆王命伯臩④為太僕,今《尚書·君牙、伯冏》二篇是也。此與《書序》不同。⑤《後漢書·野王二老傳》注:嗚條之地,謐謂孔安國《書注》之說為近。《御覽·州郡部》載謐所記都邑,其書徵引《春秋傳》、《世本》、《戰國策》、《國語》、《秦本紀》、《漢地理志》,體裁主於考證。若仲丁徙囂,河亶甲居相,祖乙圮於耿,謐皆用《書序》。至葛伯仇餉,初征自葛,則稱古文《仲虺之誥》。又謐言封帝摯於高辛氏,本於東海衛宏所傳。二語見《御覽·皇親部》。衛宏從杜林受《古文尚書》,謐得其傳,則不徒資諸梁柳矣。篇終論贊稱玄晏先生曰:羈勒英雄,鞭驅天下,乃漢高論贊。平暴反正,遂建中興,乃光武論贊。二事見《御覽·皇王部》,列玄晏號。是可與《史通》相證。《初學記·帝王部》引魏武進爵,魏文受禪,《御覽·皇王部》引高貴鄉公為成濟所害,陳留王就國治鄴,正符《隋志》盡漢、魏之語。宋人《書目》謂訖漢獻帝,誤也。《唐志》卷同,《宋志》九卷,入編年類⑥。《後魏書·元延明傳》稱延明注《帝王世紀》,前《志》未見著錄。
①今《晉書·謐傅》無此語,當是逸《晉書》。
②謂譙周。
③《左傳·昭公》正義引窮桑少皡之號,神農本起烈山。
④臩,古冏字。
⑤《書序》:命君牙為大司徒。作《君牙》。命伯冏為周大僕正,作《冏命》。
⑥考《御覽》为諸書所引,似謐記乃分類為篇,體裁惟在博考,故隋、唐《志》并入雑史,《宋志》恐誤。
校點後記
《帝王世紀》十卷,晉皇甫謐撰。
皇甫謐(公元215—283年)字士安,自號玄晏先生,晉安定朝那人。一生屢拒徵辟,以著述為務,著詩賦誄頌論難甚多,又撰有《帝王世紀》、《年曆》、《高士傳》、《逸士傳》、《列女傳》、《玄晏春秋》等。《晉書》卷五十一有傳。
司馬遷著《史記》,以為“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馴”,故以五帝為始。但六經諸子等載籍中,還有很多關于三皇時期的傳說性史料,而且五帝至漢魏期間之史事,除《史記》、《漢書》、《漢紀》等所載之外,亦尚有可述者,故皇甫謐“博采經傳,旁觀百家”,以帝王世系為統序,考其年世,紀其都邑,述其墾田民數,“起三皇,盡漢魏”,成《帝王世紀》一書。由於他多見異書,去古未遠,故“所紀三代以前事,出入諸子候緯,間涉恢奇,往往出《史記》之外,足資考證”,於漢魏史事亦能補前史之未備。因此書成之後,有為之作《音》者,又有續此而作者,司馬貞作《史記索隱》,亦甚取此書。其在史學中之價值,於此可見。
此書《隋書·經籍志》著錄為十卷,至《中興書目》及《宋史·藝文志》均著錄為“九卷”(據《玉海》引《中興書目》云“闕周中一卷”),是宋代已開始散佚,後世遂不得見。至清,輯佚之學大盛,若顧觀光、宋翔鳳等均有此書之輯本,其中以宋輯本較佳,錢保塘於宋輯本復作續補及考異。光緒中貴筑楊氏將宋、錢之本一併刻入《經訓堂叢書》中。今即以《經訓堂從書》本為底本校覈整理以入編。
校點者
1998年8月
作者简介
皇甫谧,幼名静,字士安,自号玄晏先生。安定朝那人。生于东汉建安二十年(公元二一五年),卒于西晋太康三年(公元二八二年),活了六十八岁。提起皇甫谧,人们可能立刻想到他编撰的《针灸甲乙经》。其实,除此之外,他还编撰了《历代帝王世纪》、《高士传》、《逸士传》 、《列女传》、《元晏先生集》等书。他一生以著述为业。在医学史和文学史上都负有盛名。皇甫谧,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学者,在文学、史学、医学诸方面都很有建树。古人曾赞云:“考晋时著书之富,无若皇甫谧者。”(李巨来《书古文尚书冤词后》)。
中文名:皇甫谧
别 名:士安、玄晏先生
出生日期:东汉建安二十年(公元二一五年)
逝世日期:西晋太康三年(公元二八二年)
其他作品:《针灸甲乙经》、《历代帝王世纪》、《高士传》、《列女传》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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