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氏家训“三字经”》
原作者:程颢(1032-1085)
凡治家,宜起早。桌要擦,地要扫。
粗布衣,菜饭饱。孝父母,敬哥嫂。
夫与妻,要和好。一家过,莫要吵。
亲良朋,敬师长。睦邻里,恤贫老。
世间事,耕读好。学贤圣,行正道。
赌博场,莫去跑。种田地,勤锄草。
沙薄地,功要好。养猪羊,莫玩鸟。
学技艺,手要巧。做买卖,要公道。
有良心,莫奸狡。忍耐些,省烦恼。
官钱粮,早完了。出人情,亲自到。
闲是非,不可晓。成家子,粪如宝。
败家子,钱如草。胆要大,心要小。
戒骄傲,防倾倒。钱难赚,莫费了。
减色欲,增寿老。启青年,创家道。
光阴快,人易老。盘心血,直到老。
但为人,要学好。依我劝,福不小。
三字经,金石言。育后裔,世代传。
程颢(1032年—1085年),程颢出生 ,其祖先历代仕宦,世代居住在中山府,曾祖父程希振任尚书虞部员外郎迁居开封府,祖父程遹迁居河南府(今洛阳),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程珦曾任黄陂县尉,历知龚、凤、磁、汉诸州,后官至太中大夫。二程自幼深受家学熏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影响,以反对王安石新法著称[1]。
程颢资性过人,修养有道,和粹之气,盎然于面,门人、友人与之相交数十年都未尝看见他有急厉之色。
1057年(北宋嘉祐二年),程颢举进士后,历任官鄠县主簿、上元县主簿、泽州晋城令、太子中允、监察御史、监汝州酒税、镇宁军节度判官、宗宁寺丞等职。
1048年~1085年(神宗年间),程颢任御史。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不受重用,遂潜心于学术。《宋史》本传称:“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与弟程颐开创“洛学”,奠定了理学基础。他先后在嵩阳、扶沟等地设学庠,并潜心教育研究,论著颇巨,形成一套教育思想体系。程颢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于培养圣人,“君子之学,必至圣人而后已。不至圣人而自已者,皆弃也”。认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爱物,谨守封建伦常。且强调教育必须以儒家经典为教材,以儒家伦理为教育之基本内容。程颢还提出,读书以期“讲明义理”,注重读书方法,“读书将以穷理,将以致用也”,不可“滞心于章句之末”,为此者乃“学者之大患”。同其理学思想一样,程颢的教育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后人为求学统渊源,于他讲学之处立祠或书院以为纪念。
1056年(宋仁宗嘉祐元年),程颢于京师讲《易》处(今河南开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1489年(明成化二十年),河南巡抚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书院,祀二程于讲堂。另嵩阳书院亦为纪念二程所立。《嵩阳书院志·序》称:“嵩阳书院,宋藏经处,两程夫子置散投闲与群弟子讲学地也”。
1085年(元祐元年),宋哲宗即位,召其为宗正丞,未行而卒,享年54岁。
1220年(宋宁宗嘉定十三年),赐谥程颢为“纯公”,程颐为“正公”。
1241年(宋理宗淳祐元年),又追封程颢为“河南伯”,程颐为“伊川伯”,并“从祀孔子庙庭”。
1330年(元明宗至顺元年),诏加封程颢为“豫国公”,程颐为“洛国公”。
1455年(明代宗景泰六年),诏令两程祠以颜子(即颜渊)例修建,规制比于阙里,前后殿庑斋室等房共六十余间,祭文称颂两程“阐明正学,兴起斯文,本诸先哲,淑我后人”。
1686年(清康熙二十五年),二程进儒为贤,位列孔子及门下、汉唐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赐给两程祠“学达性天”匾额。